採購法續約問題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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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有1標案主契約A去年擴充3次,分別後擴3次增加施作項目B,C,D
請問我今年打算續約可以直接續約包含擴充項目的B,C,D部分
還是我只能續約A部分其他的B,C,D部分還要再擴充一次?
還有一個問題假設B,C,D部分是去年5、7、9月才擴充的,我直接續約包含擴充項目的B,C,D部分,我續約時叫廠商一月就做B,C,D部分會有問題嗎?
以上問題感謝前輩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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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elia avatarDelia2018-01-17
可以後續擴充的條文就22-4 22-6及22-7吧
Joseph avatarJoseph2018-01-20
請看採購的內容是否符合
Sarah avatarSarah2018-01-22
7款限原招標敘明項目時間金額
7款不可預見限不超過原契約50%
Lauren avatarLauren2018-01-26
更正。--》6款不可預見限不超過原契約50
Elvira avatarElvira2018-01-29
4款須因相容或互通性之需要,必須洽原廠商
Iris avatarIris2018-02-03
擴充增帳金額在100萬以上,檢視是否符合22-1-7款之規定
Xanthe avatarXanthe2018-02-07
也就是原招標公告跟投標須知都敘明後續擴充金額 或數量 或
期限 而且擴充金額計入採購金額
Daniel avatarDaniel2018-02-10
另外一個問題 今年度BCD的單價 得否引用去年度單價
Sarah avatarSarah2018-02-11
應該說 今年度預擴充項目單價 得否直接引用去年度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