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簽-不利用共同供應契約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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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承辦採購業務(只是部份設備,兼職性)不久,同事是有教

但想請教各位前輩針對10萬以下小額採購, 不上共同供應契約購買的簽法,

如何簽較沒事,又不會得罪人,

1.採購網沒有賣,直接外面買 是否一定要「 述明不在採購網買的理由」簽請首長同意?

2.採購網有賣相同東西,價格一樣或更低,逕洽廠商購買(不下單採購網),

也需要說明不買的理由嗎?

3.下級單位上陳的採購簽,採購網有該項目,但是他們要採購買採購網沒有的型號),

簽裡面都沒有說明,身為審核單位要簽什麼文字才能保護自己?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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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elly avatarKelly2021-05-15
1.不用,就沒賣的東西,是要簽個鬼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1-05-15
2.通常要,共約有何不用共約買,較有保障
Liam avatarLiam2021-05-19
3.退回去叫他敘明
Liam avatarLiam2021-05-22
坦白說 各機關內規不一樣 建議請教單位內採購經驗豐富的
前輩比較好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1-05-25
為什麼不用共契會得罪人?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1-05-26
得罪人? 聽起來就怪怪的....
Carol avatarCarol2021-05-26
如果逕洽的價格比共契貴 不寫原因不行吧 比如緊急需求之類
Hedda avatarHedda2021-05-27
現在已經沒有應採共契這回事,你不要管那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