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很簡單的T/T交易,但提單consinee作to order of shipper,
又走韓進的船,於是被告知不能作電放,故選擇將正本寄給客人提貨,
但提單背書轉讓報關行和貨代說的作法都不一樣(第一次作),希望來
版上確認正確作法,問題如下: 請有經驗的版友指點 感謝~
1.空白背書只要在提單背面蓋上公司印+親筆簽名嗎?
2.簽名需公司負責人或 需與invoice & pkg上簽名人相同?
3.正本全套三份均需背書並全部寄給客人提貨嗎?
4.背書處是否需寫上日期?
如果以上問題很基本很蠢請見諒,因為我真的希望可一次作正確,
趕快快遞文件給客人提貨,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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