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9.06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7345346.shtml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消防法修正草案,增定火災處所及其周邊的土地、建物、車輛等財物,
因為消防人員搶救行為,遭受到破壞損失時,人民可以請求補償,且政府必須以金錢補償
人民損失。此外,為了有效嚇阻非消防專業技術人員,違反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的設計
、監造、裝置、檢修,修法也加強罰則,由原本處新台幣1至5萬元罰鍰,上修到3至15萬
元,並增訂得以連續處罰。
-----------------------------------------------------------------------------
試問有誰可以保證做到零水損.無破壞消防..
這只驗證了一句話...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
-----------------------------------------------------------------------------
八卦板有人戰"補償"法律行政與實務的問題
現行消防法=政府得視實際狀況酌予補償(不應負引起火災責任者)
草案內容=對不應負引起火災責任者(民眾)得請求政府補償
上面兩句可發現只有似乎只有"政府""民眾"左右互調..
但差別性可大了..這樣修法政府由主動變被動..民眾則獲得主動求償權
這可以讓多少民眾請求政府補償?!
一句"因為消防人員搶救行為,遭受到破壞損失時"所以你要補償我的"特別犧牲"
政府為被動方,試想你該如何為想出一個拒絕民眾請求補償的好理由..
不補償的機率根本微乎其微...實務上的結果就是全補!!!
補多少.怎麼補.比例.%數..是否究責..金額過大又要怎麼辦..
你今天一場火警讓高層煩惱補償(就是賠錢啦)的問題
你薪水領他的..福利也他(政府)給的..下面的黑暗流程就此展開
政府罵消防局搞什麼鬼..消防局罵分隊搞什麼鳥..分隊長罵隊員搞什麼78毛阿!
隊員:只有一個幹字..外加下次不敢了..或許什麼都不要做就對了!!..得出結論
這與基層消防員有什麼關係
簡單說一下到火場的作為有哪些
什麼叫降溫..有些火場不降溫根本無法進入..一靠近人都快蒸發了..最快降溫方式
從外面直接射水進去..誰敢射?.天曉得裡面有什麼沒燒的東西正等的你來賠..
什麼叫排煙..門窗都鎖住我看也不用拉排煙機到現場..誰敢破?
什麼叫水損..就是水噴太多..為講求有效注水..一律改成小水管水霧點放好控制水量
我看連門口的火都還沒打不熄.都已經延燒到整棟
什麼叫破壞消防..就是妳門關上幫你開..你窗戶有鐵條幫你剪
什麼叫人命搜救..顧名思義就是冒險犯難義無反顧去救你的"命"..不論火有多大.煙霧
有多濃.溫度有多高.環境有多險惡
有了這條"寒蟬法"對消防員而言無疑就是明訂可"過河拆橋"
消防員全都上了緊箍咒的情況下
所有火警都不以速度為原則..整棟燒光也不是問題
人命傷亡更不用怕.救你怕被反咬.還要負責補償救你的損失.殘火處理再慢慢找就好
每一步都怕踩到"特別犧牲.請求補償"的地雷..但誰來補償消防員的"特別犧牲"
這一切都是此立法美意所造成的雙面刃
"因為消防人員搶救行為,遭受到破壞損失"這才是重點!!!!
試問有天你在火場受困..獲救機率有上升嗎?
對我而言搜救成功與否.已非我使命
"金錢補償"才是重點吧
小弟不才推論的觀點
以上...過幾天自刪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