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組織法三讀過關,外界期待2022 - 工程師
By Jake
at 2021-12-30T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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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組織法三讀過關,外界期待2022年520前能掛牌,新成立「資通安全署」與「
數位產業署」
https://www.ithome.com.tw/news/148620
文/黃彥棻 | 2021-12-28發表
眾所期待的《數位發展部組織法草案》以及《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組織法草案》於今(
12月28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過關,預計需要半年的時間,進行後續籌備以及相關機關的業
務和人力移撥作業,最快將等2022年六月或七月掛牌上路,但外界有期待數位發展部可以
在2022年520總統就職前正式掛牌上路。至於第一任數位發展部部長將由誰擔任?仍有待
行政院長對外公布。此外,根據行政院組織法的規定,確認數位發展部成立後,現有的科
技部將調整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預計2022年3月掛牌上路。
而立法院也同時通過《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組織法草案》,行政院資安處將升格為三級
機關的「資通安全署」,主要負責統籌政府整體資安治理架構,以便將資安資源與管理做
到向上集中;此次也新成立「數位產業署」,負責數位經濟產業相關的政策規畫與執行;
另外,也新設置新的行政法人機構: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扮演國家資安技術智庫幕僚的
角色。
數發部整合資訊、資安、電信、傳播和網路五大領域業務功能
總統蔡英文在2020年520就職演說中提到,要邁向國家數位轉型並推動六大核心關鍵產業
,要成立一個專責的數位發展部,負責資訊、資安、電信、傳播和網路等五大領域的業務
內容。行政院也於2021年3月25日的行政院院會通過「數位發展部」相關組改法案,送交
立法院由司法及法制以及交通委員會進行審查。
根據《數位發展部組織法草案》說明,行政院設立數位發展部的目的就是為了整合分散在
各部會有關通訊、資訊、資通安全、網路及傳播五大業務,希望做到統一事權、整體規畫
數位發展推動相關資源,並扮演「國家數位發展領航者」的角色,負責統籌產業、政府、
社會及國民生活數位轉型的基礎工程與環境整備,也同時協助各個機關落實數位治理。
籌備小組負責數發部業務移撥,人力聘用員額不得超過一百人
由於數發部整合、移撥和新增的業務複雜,為了讓整體作業更順暢,行政院院會在通過《
數位發展部組織法草案》,為了讓數位發展部後續規畫推動作業順利進行,已經先行設立
數位發展部籌備工作小組,院長蘇貞昌更指派政務委員郭耀煌擔任籌備工作小組召集人,
邀集相關機關研商,並向立法院說明組改內容與細節。
依照《數位發展部組織法草案》設計,數發部從其他部會移撥的業務,包括:國家通訊傳
播委員會的「通訊傳播基礎建設」、「電信產業發展與輔導」;交通部的「通訊整體資源
規畫」;經濟部的「資安、AI、軟體、數位內容、電子商務、系統整合等產業發展與輔導
」;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智慧政府」、「開放資料」;行政院資安處的「資通安全」,並
擴增「數位轉型」、「數位法制」、「資料治理」、「人才培育」以及「監理沙盒」等業
務。
另外,根據《數位發展部組織法草案》規畫,數發部的內部組織也將依照「資料治理」、
「數位創新」、「產業發展」、「數位政府」、「資源管理」及「基礎建設」等業務功能
需求,設置適當數量的業務單位, 並設立三級機關的「資通安全署」和「數位產業署」
,以及行政法人的「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
而《數位發展部組織法草案》第七條也針對人力聘用有相關規定,為了滿足數發部多元人
才的需求,除了任用人員外,也可以有更彈性的聘用人員機制,可以聘用具備數位科技與
應用及管理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員,但依規定,專業人員的聘用員額不得超過一百人。同樣
的規定也適用於資通安全署的人員聘用。
--
數位產業署」
https://www.ithome.com.tw/news/148620
文/黃彥棻 | 2021-12-28發表
眾所期待的《數位發展部組織法草案》以及《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組織法草案》於今(
12月28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過關,預計需要半年的時間,進行後續籌備以及相關機關的業
務和人力移撥作業,最快將等2022年六月或七月掛牌上路,但外界有期待數位發展部可以
在2022年520總統就職前正式掛牌上路。至於第一任數位發展部部長將由誰擔任?仍有待
行政院長對外公布。此外,根據行政院組織法的規定,確認數位發展部成立後,現有的科
技部將調整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預計2022年3月掛牌上路。
而立法院也同時通過《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組織法草案》,行政院資安處將升格為三級
機關的「資通安全署」,主要負責統籌政府整體資安治理架構,以便將資安資源與管理做
到向上集中;此次也新成立「數位產業署」,負責數位經濟產業相關的政策規畫與執行;
另外,也新設置新的行政法人機構: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扮演國家資安技術智庫幕僚的
角色。
數發部整合資訊、資安、電信、傳播和網路五大領域業務功能
總統蔡英文在2020年520就職演說中提到,要邁向國家數位轉型並推動六大核心關鍵產業
,要成立一個專責的數位發展部,負責資訊、資安、電信、傳播和網路等五大領域的業務
內容。行政院也於2021年3月25日的行政院院會通過「數位發展部」相關組改法案,送交
立法院由司法及法制以及交通委員會進行審查。
根據《數位發展部組織法草案》說明,行政院設立數位發展部的目的就是為了整合分散在
各部會有關通訊、資訊、資通安全、網路及傳播五大業務,希望做到統一事權、整體規畫
數位發展推動相關資源,並扮演「國家數位發展領航者」的角色,負責統籌產業、政府、
社會及國民生活數位轉型的基礎工程與環境整備,也同時協助各個機關落實數位治理。
籌備小組負責數發部業務移撥,人力聘用員額不得超過一百人
由於數發部整合、移撥和新增的業務複雜,為了讓整體作業更順暢,行政院院會在通過《
數位發展部組織法草案》,為了讓數位發展部後續規畫推動作業順利進行,已經先行設立
數位發展部籌備工作小組,院長蘇貞昌更指派政務委員郭耀煌擔任籌備工作小組召集人,
邀集相關機關研商,並向立法院說明組改內容與細節。
依照《數位發展部組織法草案》設計,數發部從其他部會移撥的業務,包括:國家通訊傳
播委員會的「通訊傳播基礎建設」、「電信產業發展與輔導」;交通部的「通訊整體資源
規畫」;經濟部的「資安、AI、軟體、數位內容、電子商務、系統整合等產業發展與輔導
」;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智慧政府」、「開放資料」;行政院資安處的「資通安全」,並
擴增「數位轉型」、「數位法制」、「資料治理」、「人才培育」以及「監理沙盒」等業
務。
另外,根據《數位發展部組織法草案》規畫,數發部的內部組織也將依照「資料治理」、
「數位創新」、「產業發展」、「數位政府」、「資源管理」及「基礎建設」等業務功能
需求,設置適當數量的業務單位, 並設立三級機關的「資通安全署」和「數位產業署」
,以及行政法人的「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
而《數位發展部組織法草案》第七條也針對人力聘用有相關規定,為了滿足數發部多元人
才的需求,除了任用人員外,也可以有更彈性的聘用人員機制,可以聘用具備數位科技與
應用及管理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員,但依規定,專業人員的聘用員額不得超過一百人。同樣
的規定也適用於資通安全署的人員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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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chael
at 2021-12-30T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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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21-12-31T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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