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先進,小妹在此求救
我剛進單位才滿一個月
剛拿到職章,適逢主管不滿某上級而將他調職
接著就把他所有的 艱深公務 (須上法院)轉交給我
須在三日內交接完畢。
而且交接後的一個星期我就必須向更上一層級進行這項目的工作稽核報告
這樣的分配合理嗎?
我聽說有規定新人在受訓的三個月還是四個月期間內不得擔任主辦
是否有這項規定?因為我查不到,請大家告訴我
我對公文還不是很了解
就要把這種有民代關切,大家都不想做的工作丟給甚麼都不懂
連辦公同仁的臉都還沒完全記起來的新人該怎麼辦
而且工作需要會勘,我隻身在外地工作,連地名都還不熟
想了解一下是否有可以讓自己解套的方法
感謝
我不希望白紙一張立刻就黑掉了
--
我剛進單位才滿一個月
剛拿到職章,適逢主管不滿某上級而將他調職
接著就把他所有的 艱深公務 (須上法院)轉交給我
須在三日內交接完畢。
而且交接後的一個星期我就必須向更上一層級進行這項目的工作稽核報告
這樣的分配合理嗎?
我聽說有規定新人在受訓的三個月還是四個月期間內不得擔任主辦
是否有這項規定?因為我查不到,請大家告訴我
我對公文還不是很了解
就要把這種有民代關切,大家都不想做的工作丟給甚麼都不懂
連辦公同仁的臉都還沒完全記起來的新人該怎麼辦
而且工作需要會勘,我隻身在外地工作,連地名都還不熟
想了解一下是否有可以讓自己解套的方法
感謝
我不希望白紙一張立刻就黑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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