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個人的理解,想要快速升遷,在四十歲前就佔到簡任缺,
要符合如下要件:
一,機關體系縱向完整,如中央之院會部等。
二,高層長官肯定,而此長官也順利升遷,持續的關注,
或介紹給其他長官繼續照顧。
三,努力,也有學歷,能力。能力並非要求多麼有決策力,
而是不出包;事實上,以中央機關司級以上業務而言,
推動新的重大政策不出包,就算厲害了。
讚同版友說的,只有努力敢拼,多半也未必如願,
可以快速升到八職等,但薦九甚至簡任等級的,
若沒有長官一貫的肯定,四十歲前很難實現。
這種肯定,不是有實績就好,還要投緣而成為人馬之一,
畢竟長官也想升官,不可能大力提拔一個磁場不甚合的人,
所謂磁場不合,就是未來有可能在重大政策產生分歧,
你實績再好,也沒用。
公務界多的是機車長官,不肯定你提拔你就算了,
要嘛丟業務,要嘛擋商調,還有挖洞或從事非法勾當的,
像謝司長的境遇,或是燒了好香,或是命中帶祿,
無論什麼原因,都是萬中取一的好運存在。
99.99%的基層,還是在悲慘世界裡打滾,這就是政府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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