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麼改,新制一起退總可有權力把自繳和雇主部分領回來吧?
想爭取未來繳18%的新制公教支持,建議新法多一條,可比照勞退,個人分戶設帳,未來
新制公教,一次領時,政府保證至少可領回退撫自繳與雇主繳的950萬(尚不含公保部分約
168萬)
新聞說:
此次改革..要把目前公教退撫的薪資提撥率十二%逐年提高到十八%的水準..,若以七職
等公務員、到最頂級年功俸,自己工作三十五年、繳費加上複利計算約可領回九五○萬
建議:
未來改革後,年滿65歲,新制公教,選擇一次退時,可領回上面的950萬(尚不含公保)。
自己理財自己管
勞保勞退目前都可選擇一次領
未來新制公教希望也可以,金額就照上面公式算的
這樣既不占政府便宜,也不占前輩、後輩便宜
新制公教也不用擔心政府何時再改、破產
公教早退早領;晚進晚退也可選一次領回,總數不變也不吃虧
公公道道
文中沒說明他複利的基礎 我想應該是以副總統說的3%吧(因為與我估算的差不多)
我上土地銀行網站以950萬算 利率3% 分15年 每年可領65605
文中950萬的說法是林于凱接受公開專訪報紙登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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