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市勞工局 被控打壓臨時人員 - 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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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這件事主任一開始就找錯部屬與勞方協商...
加上後來態度強硬, 導致一發不可收拾...
這件事從98年初一直協商至98年底...
甚至年底的勞資爭議也無結論...

不過讓我訝異的是, 連署書至蘇局長的桌上, 竟然是整份拿給主任...
連程序跑都不跑, 就要中心自己關起門來解決...

===還原事實真相===
97.1.1臨時人員開始適用勞基法, 當年主任未到中心任職...
當年已做出雙週84小時的決定, 但97年的時數是不用補...
98第一季後, 開始要求臨時與派遣人員補時數...
我只能說, 決策過程粗糙與合法性不足, 因此中心臨時與派遣人員的抗爭正式開始...
中心編制人員不超過70人, 但整個中心人員約有200多人(含志工、派遣、臨時)
一直到98年底, 中心的態度越來越強硬...
導致部分人員離職...

身為部屬的我, 曾經委婉規勸過主任, 是否可以放些福利下來...
因為大家都是替政府做事, 把事情做好做對才是重點...
97年已有慣例, 98年的時數補足應比照97年, 且臨時人員契約書並未載明...
如果主任還是堅持補時數, 至少等98年完畢, 99年重新簽約時, 再來訂定比較好...
無奈主任仍堅持自己的立場...
導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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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Jacob2010-02-18
這種案例不是頭一遭 只是大家忘了
Steve avatarSteve2010-02-19
民法第487條僱用人受領勞務延遲者受僱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0-02-21
人無補服勞務之義務仍得請求報酬
Lily avatarLily2010-02-25
今天是他勞工局的緣故 不是勞工的因由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02-28
憑啥要求人家補服勞務時數?堂堂保障勞
工權益的政府機關,居然如此曲解違法?
Kama avatarKama2010-02-28
真是讓人不齒!
Olive avatarOlive2010-03-03
唉, 福利, 大家都依法行事, 哪來的"福利"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0-03-06
以前台電就因為"福利"而慘糟監察院糾正!!
Elvira avatarElvira2010-03-08
99契約有無明定要求回朔98補足時數 若有
Olive avatarOlive2010-03-09
我會覺得得主任真的很糟糕 至少要從新契
Mason avatarMason2010-03-11
約開始 於新契約訂定補足以前時數 就真的
是資方欺壓勞工 至少要從新契約開始才增
Ula avatarUla2010-03-14
加時數 另不當解約沒勞基法的問題嗎? 連
續兩個定期契約視為不定期契約 這部份怎
麼解決?
Daniel avatarDaniel2010-03-15
哈哈!很正常丫,我是監察院的臨時人員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0-03-20
。監察院發生違反勞基法時,也是在推拖
Cara avatarCara2010-03-21
,而且還會裝傻。台北市勞工局也沒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