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合格實授後休假計算方式一問 -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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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公務簡歷如下:

102年10月21日A單位報到(普考分發)
103年2月21日合格實授
———108年休假為14天———
108年10月31日B單位報到(高考分發)
109年2月底合格實授

那請教109年3月至12月,小弟休假應為幾天呢?

A單位人事說按照108年在A機關上班10個月,11月開始因爲實務訓練中斷,所以為14*(10
/12)天

B單位人事今天打電話來通知報到注意事項時說是0天

兩個人說的出入頗大,到底誰才是正確的~

補充:普考與高考為不同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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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auren avatarLauren2019-10-26
實務訓練,休假年資中斷,之後才會回復。
Lauren avatarLauren2019-10-28
年資中斷 下一年開始才會照算?
Sandy avatarSandy2019-10-30
有沒有可能是21?10/12?
Emma avatarEmma2019-11-03
請參閱公務人員請假管理規則第7及8條,規定好像就是如此
,以前也經歷過。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11-04
109年依舊14天
David avatarDavid2019-11-07
看有無年資中斷,中斷的話,明年沒特休。
Joe avatarJoe2019-11-11
若類別一樣,應該沒中斷,例如普考一般行政上高考一般行政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11-13
參銓敘部103.10.03部法二字1033889056號部長信箱 行政
函令
https://pse.is/MBZZT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9-11-20
總歸來說,若具新職務任用資格,並經分配機關以原具任
Tom avatarTom2019-11-21
用資格派代的話,其實務訓練期間視同商調,適用請假規
則第八條第一項:其休假年資得前後併計。
Una avatarUna2019-11-23
現職人員是否具新職務任用資格考量有三1.商調限制2.職
務性質3.官職等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9-11-25
那原PO高普不同的職系可以互相調任?不能調任年資=不具新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9-11-25
職務任用資格,年資中斷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9-11-29
休假年資和職系無關
Susan avatarSusan2019-11-29
不同職系 =/= 不能調任, ex:農業技術可以調任農業行政
Eden avatarEden2019-12-04
不然看新機關有無原職系可任用的缺吧....
機關長官願意報你任用,搞不好就可以用視同調任保障權益
Megan avatarMegan2019-12-04
我以為合格實授要等試用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