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的砲火相當猛烈
猛到理事長狂跳針加迴避
希望下一梯的同學持續針對問題繼續開炮
爭點一:事前不公布考科 考試內容講義沒寫
這點律訓所說會檢討
爭點二:理事長鼓吹無薪實習
這點希望下一梯的人可以持續進攻
我不反對無薪實習 或是上繳肉乾
但是不應該由理事長去鼓吹這件事情
尤其是全聯會並沒有建立一個完整的媒合機制之前 鼓吹無薪根本就是剝削
所以我昨天是建議理事長可以建立一個完整的平台
需要實習律師的事務所可以到那邊徵才
提供工作內容 福利 保障 薪資 讓大家看看各家事務所的本領
而不是在資訊不透明不平等且在大家一定要實習的情形下去忍受
雖說律師、實習律師目前不適用勞基法
但至少請公會要求至少成員給予『合乎勞基法』的內容
如果認為律師這個行業應該有社會責任 就應該先要求自己
而不是先欺負自己人
其他請其他同學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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