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版上的變化 - 大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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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ppledavid (新三寶:香蕉 鹿茸 太陽餅)》之銘言:
: 說真的我還是覺得『送死』水桶還是嚴格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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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牆外的人來看,前幾週
: 去中國真得很像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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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3302

(三)詛咒類

最後一種常見的類型是「詛咒類」。

如:「妳出去被車撞死、不得好死」法院就認為,
依照一般社會通念,會使被害人在精神、心理上感受到難堪,
屬於公然侮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0年度上易字第341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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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 詛咒「死」是公然侮辱罪

不論是去亞洲 歐洲 美洲 都一樣 詛咒「死」= 違法

taiwanjudge:「送死」

asyousaid: 「死好死滿」

noangel0286: 「直接在那邊燒了」

hips: 「死在中國」

vulu04u04: 「送死」

qwe22992168: 「去哪屍體都能燒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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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0-03-12
既然你這麼強,舉個『送死』是違法的案例
Robert avatarRobert2020-03-14
我中文不好,在我看來『不得好死』不同於『送死』
Faithe avatarFaithe2020-03-16
熊熊感覺 乾脆我來整理整理這個版風氣算惹 直接把那些出言
不遜、意識形態討戰的水桶 只要一兩周 這些人基本上乾乾淨
淨╮(╯_╰)╭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20-03-18
主要是要有人整理好檢舉給版主啦,這活比較沒人做
Yedda avatarYedda2020-03-21
如果版主私信回應說這些都不違反版規,那再攤開來公評
Bennie avatarBennie2020-03-22
全智賢怎麼沒被車太鉉告啊?XDDDD
Hazel avatarHazel2020-03-23
你還是沒回我,法律的判例有哪個是因為『送死』兩字被
告且判刑成功的?
Yedda avatarYedda2020-03-26
其實只要達成主觀上造成對方不舒服 就構成侮辱啦 比上次隔
壁老王在街上想搭訕正妹 還沒開口 就被告公然猥褻惹QQ
Sandy avatarSandy2020-03-30
我很好奇,T大說我去大陸工作就是舔中,算不算公然侮辱
?另外我工作以來在台灣都是40%稅率,沒少繳過任何稅,
說我沒繳稅給台灣的,算不算毀謗?
Cara avatarCara2020-03-31
法律只是最低道德標準,如果你的言語標準只是法律底線
,我也只能尊重您對自己言語家教的寬容囉XD
Kama avatarKama2020-04-04
CuLi大,都成立,快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