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黃安條款與最近中國台商看法 - 大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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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ok吧 哪幾個條件 都是"或"不是嗎?

如果連稅都沒給台灣的話 那用台灣的社會保險實在不太合理

不過 有些連帶的法要修一下啊 例如 不強制納保

不然你要一些可能一年就看一兩次感冒的人 繳那麼高的保費 也不合理

就回到自費啊 除了一些特例 自費沒有差到哪裡去

當然 專門要回來台灣看大病的例外啦

真要公平 就別怕打到不想打的人 一視同仁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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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y avatarHedy2020-03-12
哦, 哪每個月繳..一兩年沒用的退費嗎?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0-03-13
那就自費別保啊 以現在的保費 繳五年生一次大病都划
Enid avatarEnid2020-03-14
得來啊 我自己也是沒繳稅給台灣的 我都覺得ok了
真的要漲成這樣 我就退健保 全自費就好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0-03-19
樓上,不對.不能退...會變成滯納帳...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0-03-19
重點是你退不了....會有滯納金..不像國民年金還有10年期
Hedwig avatarHedwig2020-03-21
所以我第三行不是說了 不能強制納保啊 這條要修掉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03-24
恩, 真到那種境地,只能放棄了
Mason avatarMason2020-03-27
現在年輕身體好不用 不代表以後老了你永遠用不到
Sandy avatarSandy2020-03-27
且健保是依據收入分級距收費 等到你老了反而交的少
Yedda avatarYedda2020-03-29
又不是能選擇的 共區的公司.....算外商吧 以台灣稅法
Donna avatarDonna2020-04-03
他稅給大陸不給台灣 算是對台灣沒貢獻 退保也合理啦
Gary avatarGary2020-04-03
做人還是要講點道理 我沒納稅 台灣的社福不讓我用 ok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0-04-06
Linda avatarLinda2020-04-09
國稅局目前的解釋是要人民誠實納稅 但這是在考驗人性XDDD
Kumar avatarKumar2020-04-10
先看看能否改善我國對海外國人收入稽查的機制 最治本
Rachel avatarRachel2020-04-12
S大,對岸稅比台灣重很多,年收入超過約700萬台幣直接
最高級距了,所以在對岸當老板比受僱划算,也由於對岸
稅太重,所以誠實申報是不需要在台灣又納稅的,因為可
以減免
Hedwig avatarHedwig2020-04-14
如果在台灣有股利收入,定存利息都可能被扣健保費,也
算是為健保貢獻一己之力
Kama avatarKama2020-04-14
所以按照級距收錢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0-04-18
我覺得拿在中國繳稅的憑證當做健保的級距依據 拿不出來
就以最高級距計算 補充保費也要是類似算法 計入名下所
有投資但這個實務上感覺非常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