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家非常的熱烈的酸有一種無語的感覺
之前的文章用手機打
也許沒有表明的非常清楚
我是從事軟體設計
主要是做embedded linux
第一份工作是在做通訊產品
第二份工作在網通廠
第三份就現在的在晶片廠
我為什麼一天工作12小時最主要的原因是熱愛工作
對,我就是工作狂
有人覺得我的能力可能不好
所以才要工作這麼久
會說這種話的要麻是天才
要麻就是完全搞不清楚狀況的人
我第二份工作的同事要麻學歷比我好
要麻年資比我久
但我花了五年從工程師一路到部門經理(上市公司一線網通廠)
又有人要說show off了
其實我的重點在於,熱愛你的工作你自然投入的心力就會比別人多
你自然花的時間就會比別人多
如果只是單純的把上班的時間加長是沒有意義的
我覺得現在的人最常培養的是熱愛享受人生
有家底的當然可以
但是對我們這種要還學貸
大學要靠親戚資助生活費的人來說
實在是很難往這方面想
我唯一比別人幸運的是我的興趣就是我的工作
光這點就比大部份的人強太多了
我常說的一句話
公司花錢請你來學東西
你拿了錢學了技能
又能成長又能換工作
為什麼不好好幹呢?
一般人要花4年學完的東西
可以的話就一年學完他
當然如果還有加班費就更爽了
因為你加班學東西,居然公司還要付錢給你
我就是這樣子想的啊
底下有幾句聽了很有感觸的話
你是用一年的年資工作十年
還是你有累積了10年的工作經驗呢?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