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請採購法達人釋疑~~~~評選計畫書與所送合約不符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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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第一次採購就是辦評選

幾家廠商附了服務計劃書(評選用)

服務計劃書中載明了專業技師

而評選評分內容有項為計畫主要執行人員的資格及經歷審查

而且規定得標廠商於得標後應附專業簽證之執行計畫書

然而得標廠商在送合約(含執行計畫書)來呈判時技師是不同人(含印模單)

還在"前一天"就來文先說明要換技師(約還沒簽喔)

整個怪阿

理論上得標廠商送來待呈判的合約應該只是"代印"而已吧?

若視為變更技師~~~~但約都還沒簽怎換技師?

若視為技師與評選不同~~~~要重新辦評選嗎?

我現在的做法是
1.先退換技師的文
2.叫得標廠商將待呈合約技師抽換成評選時的技師
3.合約呈判+簽約
4.得標廠商過兩天再函文換技師
不曉得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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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mian avatarDamian2011-01-12
1.評選委員當時之情嗎?2.不給他換,與當初投標文件不符
3.還沒訂約這樣,有不能誠信履約之虞,要盯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