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去上實務訓練輔導員講習
看了一下103年度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在關於"申請縮短實務訓練"部分
可縮短的情形有3種
1.低一職等以上之資格及工作經驗
2.與低一職等職責程度相當以上之資格及工作經驗
3.擔任高於或同於擬任職務列等之職務
低一職等以上之認定標準,如果是高考三級如下:
"是具有委任第五職等以上資格者或占委任職缺訓練,具有委任第四職等以上資格者。"
幫我朋友問,他先考上普考,隔年考上高考
在普考機關的銓敘部審定函是寫"委任第三職等合格實授資格權理委任第四職等"
想請問他符合低一職等的認定標準嗎?可否申請縮短實務訓練?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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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103年度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
在關於"申請縮短實務訓練"部分
可縮短的情形有3種
1.低一職等以上之資格及工作經驗
2.與低一職等職責程度相當以上之資格及工作經驗
3.擔任高於或同於擬任職務列等之職務
低一職等以上之認定標準,如果是高考三級如下:
"是具有委任第五職等以上資格者或占委任職缺訓練,具有委任第四職等以上資格者。"
幫我朋友問,他先考上普考,隔年考上高考
在普考機關的銓敘部審定函是寫"委任第三職等合格實授資格權理委任第四職等"
想請問他符合低一職等的認定標準嗎?可否申請縮短實務訓練?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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