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因為人事前幾天發文解釋不占缺新進人員休假問題,小弟對此有些疑問,想請問各
文中舉例,103年考試錄取人員,若103年10月17日報到,則104年2月17日正式派任。104年?
請問這樣的解釋是正確的嗎?如果103年休假年資可以列入,為什麼104年無休假呢?請大家
我講的不清楚,再補充一下,我的疑問是,既然103年有列入休假年資,為什麼104年沒有休假,要等到105才能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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