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另予考績一問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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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大家好

小妹有幸去年特考四等錄取今年3/29報到

後今年高考三級增額錄取11/24即將公告

人事今天跟我說如果我在12/25前到新單位報到

那今年我就沒有另考

我查了一下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三條
二、另予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於同一考績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
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辦理之考績。

人事跟我說連續任職達六個月,須從考試及格日後算起

即7/29拿到派令之後才開始算

若到新單位報到算是重新開始訓練所以不能合併計算考績,果真如此嗎?

謝謝前輩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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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ear and I forget.
I see and I remember.
I do and I underst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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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ly avatarLily2011-11-28
當然阿 你原單位又沒服刑期滿 啥都不能帶走阿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11-30
今年的分發公告時間也許是12/12 那就是12/23前要報到
Agnes avatarAgnes2011-12-02
你就看看到時新單位能不能讓你再延個1-2天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12-04
嗯 人事佛心 ^^ 我之前地特是4/1報到 沒另予@@
Megan avatarMegan2011-12-06
囧~~你不知3/31和4/1報到差粉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