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仁們好,我從網路上及版上找的答案想再確認一次
三月二號開始留停到七月底復職,該年度已有滿九年年資
,第十年起休假28日,且用了14天的休假,想請問人事同仁
1.因七月底復職,到年底有連續六個月的在職,所以該年度有
另予考績是否對?
2.該年度在職比例為9/12,所以年終獎金為0.75×1.5是否對?
3.最重要的休假,同年度留停復職,可用完剩下的休假是否對?
隔年的休假為28天×0.75=21天是否對??
次年的休假則回復28天應該是正確的
在網路上看到有人事機關在隔年休假,有的用14天去乘
有的用28天去乘,所以想請教一下,,手機排版請見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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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二號開始留停到七月底復職,該年度已有滿九年年資
,第十年起休假28日,且用了14天的休假,想請問人事同仁
1.因七月底復職,到年底有連續六個月的在職,所以該年度有
另予考績是否對?
2.該年度在職比例為9/12,所以年終獎金為0.75×1.5是否對?
3.最重要的休假,同年度留停復職,可用完剩下的休假是否對?
隔年的休假為28天×0.75=21天是否對??
次年的休假則回復28天應該是正確的
在網路上看到有人事機關在隔年休假,有的用14天去乘
有的用28天去乘,所以想請教一下,,手機排版請見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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