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商調離職日期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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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商調的問題想請教各位前輩

努力了將近一年,最近終於商調成功

前一陣子收到商調函時

現單位股長和新單位的股長已在電話中談好4/20過調

因此股長在商調函中押了4/20

可是後來我們人事打電話跟我說,過調時間被局長改成5/1…

知道後也有跟新單位的股長說一聲並表示歉意
(雖然時間不是我能決定的,但原本談好的又被翻盤還是覺得對新單位很不好意思…)

不過新單位似乎也很缺人,前天又打電話來說希望我能在原訂的4/20過去
(我本身也希望能早一點離開現在的單位)

然後就在昨天收到了派令,生效日期是押4/2

人事已經會我並請我加註離職日期

那請問離職日是否可以寫原本談好的4/20?還是應該要寫局長押的5/1?

又或是最好再跟股長談過?

謝謝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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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om avatarTom2015-03-16
個人覺得應以局長為準 看是否跟局長拜託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5-03-17
局長說5月1日才能過調,但是你並沒有親自接到局長下的命
令,所以派令來你還是可以簽"陳請同意職於4月20日過調"
,如果局長不同意,自然會在上面核示,機關首長有權凹你
到派令最後一日
Edith avatarEdith2015-03-21
是說如果你早知道會有這一招,當初在發派令的時候,你就
應該請新機關把派令生效日押早一點,如"局(處)發布日生
效"
Regina avatarRegina2015-03-24
你又沒看到批示,搞不好是人事要黑你。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5-03-27
依我淺見,當初首長批5/1過調,所以貴機關回覆的商調函應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03-29
該寫「有關貴單位商調本局XXX乙案,本局同意5/1過調…」
Susan avatarSusan2015-03-30
新單位因為看到5/1過調,所以派令才會發4/2生效
現在首長看到派令生效日,會不會想起5/1就難說了
Kama avatarKama2015-04-04
不過你還是可以陳請同意職於4月20日過調,依規辦理離職 XD
Megan avatarMegan2015-04-04
有病是不是?什麼都能扯人事黑他?
黑他幹嘛 走不走關人事X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