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
工程管理費以各該工程之結算總價為計算標準,
我想請問的是,
工程結算總價在工程完工後才會知道是多少,
所以一開始是以工程發包金額估計工管費預算金額,
如果剛好把預算都花完,
而之後以工程結算總價算出來的實際可支工管費低於已經支用的金額的話,
(即工管費超支)
那該怎麼辦?
這樣的制度設計是不是很危險?
就是在執行中無法得知能支用的工管費是多少,
花著花著很容易就超支,
這該怎麼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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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費以各該工程之結算總價為計算標準,
我想請問的是,
工程結算總價在工程完工後才會知道是多少,
所以一開始是以工程發包金額估計工管費預算金額,
如果剛好把預算都花完,
而之後以工程結算總價算出來的實際可支工管費低於已經支用的金額的話,
(即工管費超支)
那該怎麼辦?
這樣的制度設計是不是很危險?
就是在執行中無法得知能支用的工管費是多少,
花著花著很容易就超支,
這該怎麼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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