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提敘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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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小的又來占了版面

我去找了同梯 人事給同梯的文中提及

"依本局曾任軍職辦理年資提敘作業注意事項規定,
各級人員以派職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者以派職日為生效日,
逾限者以申請日為生效日.據此 O 員於XXXX提出報告書......,
依上開規定以罹於請求權時效,原處分書並無不適法之處

然後附了一張 標題為 曾任軍職辦理年資提敘作業 的兩面文書

其中包括 法令依據 處理流程 作業注意事項

其中作業注意事項最後一點 就是有關三個月的規定

文中 法令依據 寫得清清楚楚有七條 但我還沒空看裡面是否真的有三個月的規定

不過既然他生的出規定 是否就是其中真有關於三個月的規定

不然三個月是怎麼定的 (XX,或者只是我們鐵路人在騙自己鐵路人)


感激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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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egan avatarMegan2013-08-17
依本局曾任軍職辦理年資提敘作業注意事項 這不是法規
你去找一個法規命令 打掉就好了
Kumar avatarKumar2013-08-19
你們鐵路人在騙自己鐵路人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3-08-19
如果都沒有規定期限 那就要回到公法請求權時效
Daniel avatarDaniel2013-08-22
自己訂一個 "注意事項"(其他大多的機關沒有) 來限制同仁的
權益
他是甚麼東西?
Kelly avatarKelly2013-08-23
你這樣書面給他
(一)請求權時效不能拋棄
Gary avatarGary2013-08-27
(二)公法上請求權時效是五年
George avatarGeorge2013-08-28
(三)故貴室不能自訂行政規則來限縮同仁的請求權
(四)請協助塑及 101年3月生效
Donna avatarDonna2013-09-01
ps 隨便都要電爆他
不過當然交涉過程還是要"客氣"
Delia avatarDelia2013-09-04
注意事項大概只能用來管理發文具這種小事XD
Kumar avatarKumar2013-09-07
不要到最後發現軍職專長不符就...
Mia avatarMia2013-09-12
公法上請求權時效,如果是是行政程序法第131條,5月時修訂過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3-09-17
請求權人為人民時,是10年
Tracy avatarTracy2013-09-20
公法五年追訴期 你別擔心 規定是內部規則而已他有法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