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這麼做到底是什麼意思?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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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排版 文亂請見諒

這幾天收到一個法院來要調資料的公文

因為調的年限是80幾年到97的檔案但又還不到銷毀年限

我在系統上跟檔案室已經找了好幾天,就是找不到

不敢確定是早期承辦人沒有存檔還是真的是我疏忽

總之為了在期限內辦出公文我就回復無稽可查之類的.....

上到一層主管時,電話就來了:
「為什麼法院要某某某的資料都沒有提供?那麼長的時間難道一點資料都沒有嗎?」

我在電話中就稍微解釋一下我找檔案的方式

主管就回:「萬一真的有資料而你沒找到呢?」

不了了之後我以為主管可以接受了(畢竟他不可能來檔案室幫我找吧)

在我以為到此結案時,看到他在公文系統上點「退件,加會政風室」

我不知道加會政風這個行為是因為

1、萬一這個案以後有糾紛,要讓政風知道是我的行政疏失,所以我要負責

還是

2、法院案件常有爭議所以要知會政風(可是這個法院案件我們單位不是利害關係人只是單純拿不出資料= =
,真的有可能因此捲入這場紛爭嗎?)


一個公文限辦時間只有6天,我已經花了3天在找了,不知道還能怎麼辦

大家覺得主管這樣做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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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Eartha2013-08-16
你也上簽會秘書(檔案)室,說明檔案佚失情形並處理做法。
George avatarGeorge2013-08-17
當然是1 責任先撇清
可是你要有把握真的沒有 到時法院自己來找卻找到了
Rae avatarRae2013-08-20
你就....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3-08-22
明顯是1,但建議你採用roy大的作法自保
Eden avatarEden2013-08-25
其實是2 因為你簽的意見就在上面了 會不會政風根本沒差
等日後真的出事 文調出來看就知道了 就算不會你也別想跑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08-28
而機關被調卷被約談被搜查 知會政風是很平常的事情
Ingrid avatarIngrid2013-09-01
而主管如果真的要撇責任 最少也要自己寫上意見叫你再查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3-09-04
不然整個書面看起來就是主管也同意你 兩個一起死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