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人事高手好,我之前有正式教師的年資,目前任職資訊職系的工作,
若要提敘之前正式教師的年資,是否一定要文教行政中的教育類的工作才可以,
此部分我已經去電銓敘部,但承辦窗口居隔中。其實我只是想詢問各位人事高手,
身邊有無類似案例可以參考,不好意思,若有打擾,請多包涵。
我有查到以下案例:
○鄉鄉長於 103 年底上任後,即任用○○○為機要秘書,○秘書曾任公立國小教師,最高曾敘至 370 元,該公所機要秘書職務列等為單列薦任第八職等。
該所即依「各類人員與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職等相當年資採計提敘俸級對照表」公務人員薦任第八職等比照教育人員薪級為350 元以上,○秘書於服務教職最後兩年所敘薪級為 350 元及370 元,該所即請原服務機關開具服務證明並詳列工作內容,
送請銓敘部自薦任第八職等本俸一級提敘為薦任第八職等本俸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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