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服務業的薪水 - 服務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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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五月十八日才進大X發工作,我當初應徵是晚班(1500~2300),課長說晚班正職

都是責任制,我是個補貨員,在星期六日都會比較忙,我有時到24:30才能回家

,而且沒有加班費,月休六天,22K,請問這家公司有違反勞基法嗎?

我因為經濟的緣故,不得不當兼職考生,試問還有什麼工作

可以維持我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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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om avatarTom2012-06-12
超時加班本來就應給加班時數費用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2-06-17
只是台灣大多企業都是這樣...
Lauren avatarLauren2012-06-22
你自己斟酌看看吧,如果不適合就邊做邊找更適合的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2-06-26
rf比較好...不會超時...超時還會補假...
也不會叫你先刷下班再繼續做
George avatarGeorge2012-07-01
-去7-11應徵看看嘍?麥當勞也不錯的樣子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2-07-06
課長在凹你~根本沒有責任制做到死!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2-07-11
如果你有打卡記錄卻領不到加班費 確實可以告去勞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