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留職停薪的問題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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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最近因為進修研究所的關係決定留職停薪,

教授希望我可以留職停薪生效後兼任研究助理,協助撰寫研究報告之類的,

或是擔任學校獎助學金的教學助理,

參考過服務法的內容,有下列問題想要確定一下:

第一,專任或兼任助理的工作我應該不能擔任,否則就違反兼職規定。

第二,撰寫研究論文、報告之類的能否領取稿費?(留職前或留職後是否都不行領取?)

第三,學校獎助學金是否可以申請領取?

第四,如果獎助學金性質是教學助理等需要有實際工讀時數、工作協助事實才能領取的,

是否可以申請?

以上,麻煩大家協助解惑,我只是單純想留職停薪進修,但又面臨教授(指導教授)的要求

,想確定在合法的範圍內,我可以採取的方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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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Sarah2011-12-01
不要傻傻的被教授凹 留停2年你損失可大囉
Ina avatarIna2011-12-02
為什麼不念在職就好 幹麻去浪費2年的薪水跟資歷呢
Faithe avatarFaithe2011-12-03
因為我想要準備考高考,不想一直當被操死的三職等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1-12-07
兼任的不影響,專任的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