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結婚補助事宜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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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已在四月十七結婚

四月十八登記

遲遲至今才想起未申請結婚補助

請問是否有申請之期限

逾期未申請還來的及補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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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10-18
依照規定必須在事實發生後3個月內申請,逾期就沒救了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1-10-23
假設離婚後再與同一人結婚,就算第一次沒申請~仍不得再申請
Agatha avatarAgatha2011-10-26
人事行政局書函 http://ppt.cc/U,RB
Oscar avatarOscar2011-10-29
換一個對象如何?? ^_^
Cara avatarCara2011-10-30
兩個月薪資耶 QQ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1-11-03
配偶更換次數並無上限及期間規定,結不完的婚,放不完的假?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1-11-05
公法財產請求權是5年,結婚補助還是要照行政程序法131條走
申請的時候註明一下事由,像是人事人員沒有主動告知之類的
或是忘記申請之類的,還是可以申請!!
Rae avatarRae2011-11-09
最好人事人員有主動告知義務,有人事爬糞八卦到誰偷偷結婚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1-11-12
XD
Gary avatarGary2011-11-16
我發現maniaque 好幽默 推一個 ^_^
Isla avatarIsla2011-11-18
可以 法律規在五年內都可以申請 三個月期限只是行政程序
Dinah avatarDinah2011-11-19
上要求的期限 避免人事怠惰XD
Kama avatarKama2011-11-20
不過你請婚假的時候人事就會提醒了吧= =|||
Jacky avatarJacky2011-11-24
請問 五年內當初沒申請的差旅費的人 可以去申請嗎?
Eartha avatarEartha2011-11-24
假設離婚後再與同一人結 https://muxi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