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有關結婚補助事宜 - 公職Christine · 2011-10-1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小弟已在四月十七結婚 四月十八登記 遲遲至今才想起未申請結婚補助 請問是否有申請之期限 逾期未申請還來的及補申請嗎? -- 公職All CommentsVanessa2011-10-18依照規定必須在事實發生後3個月內申請,逾期就沒救了Audriana2011-10-23假設離婚後再與同一人結婚,就算第一次沒申請~仍不得再申請Agatha2011-10-26人事行政局書函 http://ppt.cc/U,RBOscar2011-10-29換一個對象如何?? ^_^Cara2011-10-30兩個月薪資耶 QQFrederic2011-11-03配偶更換次數並無上限及期間規定,結不完的婚,放不完的假?Catherine2011-11-05公法財產請求權是5年,結婚補助還是要照行政程序法131條走申請的時候註明一下事由,像是人事人員沒有主動告知之類的或是忘記申請之類的,還是可以申請!!Rae2011-11-09最好人事人員有主動告知義務,有人事爬糞八卦到誰偷偷結婚Jessica2011-11-12XDGary2011-11-16我發現maniaque 好幽默 推一個 ^_^Isla2011-11-18可以 法律規在五年內都可以申請 三個月期限只是行政程序Dinah2011-11-19上要求的期限 避免人事怠惰XDKama2011-11-20不過你請婚假的時候人事就會提醒了吧= =|||Jacky2011-11-24請問 五年內當初沒申請的差旅費的人 可以去申請嗎?Eartha2011-11-24假設離婚後再與同一人結 https://muxiv.comRelated Posts有關縣市合併後的派令..截肢女消防員 重返崗位有關退休法的年資計算年資接續的問題請問志願排序與報到服裝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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