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轉職系的科目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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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專科或得以採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其最近十年在專科學校以
上學校(含尚未畢業者),曾修習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之科目二十學分以上;其所修
習科目,依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普通考試專業科目,參酌調任職務之職系說明書
所定工作性質及內容,計其學分。但科目相同或類似之學分應合併計算,最高以六學分為
限。

以上規定

至於科目是否完全一字不差
http://weblaw.exam.gov.tw/SorderContent.aspx?SOID=91520
看起來是不必

只是我還是想請教一下
我修了
藝術概論、文化行政、文化人類學 世界文化史、本國文學概論、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

計六科 20學分
只是 文化行政這一科 在高考叫作 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
有沒有在銓敘部的大大遇過這樣的問題 這樣轉換職系是否有困難
科目很像 但是沒有每個字完全一樣
照我找到的函釋 似乎ok 但是 想確定一下
因為不行就要換學校修了(不是台北人極度不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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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hn avatarJohn2016-09-24
先送,有問題再補;名稱不以一模一樣為限,銓敘部會參考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09-25
科目的授課大綱(有需要會電話請你補)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09-28
請問如果他請我補 是要去重修一次對吧 謝謝
Steve avatarSteve2016-09-29
不一定,去找一下職務說明書,然後看看授課大綱有沒有
一點點關係
Yuri avatarYuri2016-10-03
銓敘部會算學分,假設符合18學分,也會回覆,下次就補
2學分就好,審核標準常在變,先拿到的就有信賴利益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10-05
另外,目前有10年條款,沒有商調去文化行政銓敘
學分只有10年保存期限
Hazel avatarHazel2016-10-05
高等統計學不等於統計學 那次真是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