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通過=台灣中醫師失業?? - 中醫學生
By Emily
at 2014-04-06T01:49
at 2014-04-06T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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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類恐嚇言詞大概有兩種說法
(1)開放大陸人來臺執業
(2)開放臺灣人的大陸醫療學歷認證
大家可以寫信去問主管機關,他們的回答我幫他們濃縮成一句「依法不可能。」註1
以上兩種恐嚇均須修法才能達成,所以跟服貿不可能有關係。
近來又有一種新的恐嚇,說服貿可以讓陸資變成醫事人員的老闆,然後被欺凌。
醫療財團法人醫院無法撤資[註2]、董事會也只能有1/3外籍人士、設立地區還必須
在偏遠地區,然後大家還要心甘情願去受雇然後被欺凌。這我也很想知道劇本是要
怎樣寫呀?
註1:醫師法規定中區分為中華民國國民與外國人。依兩岸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人民不屬
於外國人也不屬於中華民國國民,無法依據醫師法取得醫師資格。
兩岸關係條例第22條關於大陸地區接受教育之學歷採認,直接排除「醫療人員」。
註2:財團法人屬公益性質者,解散之後財產歸地方自治團體(縣市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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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放大陸人來臺執業
(2)開放臺灣人的大陸醫療學歷認證
大家可以寫信去問主管機關,他們的回答我幫他們濃縮成一句「依法不可能。」註1
以上兩種恐嚇均須修法才能達成,所以跟服貿不可能有關係。
近來又有一種新的恐嚇,說服貿可以讓陸資變成醫事人員的老闆,然後被欺凌。
醫療財團法人醫院無法撤資[註2]、董事會也只能有1/3外籍人士、設立地區還必須
在偏遠地區,然後大家還要心甘情願去受雇然後被欺凌。這我也很想知道劇本是要
怎樣寫呀?
註1:醫師法規定中區分為中華民國國民與外國人。依兩岸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人民不屬
於外國人也不屬於中華民國國民,無法依據醫師法取得醫師資格。
兩岸關係條例第22條關於大陸地區接受教育之學歷採認,直接排除「醫療人員」。
註2:財團法人屬公益性質者,解散之後財產歸地方自治團體(縣市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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