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假加班費之核發問題 - 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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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9300913 (m9300913)》之銘言:
: 因為家母已任職滿10年,所以休假日數是28日
: 年底在算未休假加班費有點怪怪的,
: 家母已休16日,那未休假加班費怎麼計算的
: 學校是給他算14*600=8400
: 我有看其它機關的,有兩樣:
: 有休假補助費,每日600元,還有未休假加班費?

超過 14 天強制休假的"未休日",每日給予1日薪水(俗稱"未休假加班費")

超過 14 天強制休假的"已休日",每日給予 600 元"休假補助"

14 天強制休假部分,以 16000 為補助上限,以休假日用國旅卡合格消費
為補助核銷依據,跟你這 14 天共休了幾天"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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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學校算錯了........搞不好還錯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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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is avatarIris2010-11-24
那這樣要怎麼跟人事講比較好,我是新來的,沒有我的份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0-11-27
原來那篇算的是啥鬼啊 真誇張
Dora avatarDora2010-11-30
謎之聲:這要認真追下去,可能不是申誡一隻可解決的...
Tom avatarTom2010-11-30
我是聽說有機關預算不夠,所以要求大家要把休假休完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0-12-05
所以很多人會"在營"休假~當然就沒有不休假獎金囉~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0-12-05
阿 有可能是樓上說的那樣
Elvira avatarElvira2010-12-06
家母說:人事說要全部休完,沒休完也是600,可能是經費不
Tracy avatarTracy2010-12-07
足=.=
Emma avatarEmma2010-12-10
那就沒算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