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於職權 研究助理休假年資問題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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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有個問題想請問板上高手~~

銓敘部 92.01.08 部法二字第0922209715號書函(節錄)

87年3月16日87台法二字第1597398號函釋略以,

有關曾擔任國立中正大學約聘僱臨時人員
,其薪資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研究計畫暨民間團體委辦計畫
提成之管理費項下支付之年資,於轉任為公務人員後,
渠等若係國立中正大學本於職權所聘僱,且在政府預算經費項下支薪者,
得依其年資相關規定辦理併計休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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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主要問題似乎在於 "本於職權" 所聘僱??
由於目前非常困惑... 要麻煩好心人可以解惑...
(函有提到各機關人事單位有最後裁量);

目前碰到情況是:

1. 曾擔任國科會計畫的專任助理,
如果是國科會本來就有的計畫,
由學校or研究單位申請通過ok,則可以併計休假。

2. 同樣曾擔任國科會計畫的專任助理,
如果是教授自己寫好計劃,
經國科會核定通過ok撥款入校,
以學校名義和專任助理訂定契約,
則不能併計休假...

想請問是否原因為 非 "本於職權" 所聘僱,所以不能併計休假呢??

感謝願意回答的好心人 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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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 avatarOlive2012-12-09
我只知道只有國立大學的NSC計畫專任助理可以併計休假
Kelly avatarKelly2012-12-13
我自己本身是你的第二種情況 兩個機關都有幫我併計休假
Rae avatarRae2012-12-15
感謝樓上的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