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新聞處徵才資訊 - 考試
By Aaliyah
at 2013-11-15T16:39
at 2013-11-15T16:39
Table of Contents
本案為代PO,如有問題煩請自行與承辦人聯繫,謝謝!!
徵才機關:桃園縣政府新聞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科員
職系:新聞
名額:3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桃園縣
有效期間:102/11/15~102/11/22
資格條件:
一、新聞職系。
二、歡迎曾任文化行政、教育行政、新聞、外交事務及僑務行政----等職系經銓敘合格
者踴躍報名。
三、凡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合格
實授以上具可調任新聞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須配合機關需要
作工作調整或職務輪調,具備一定水準以上之資訊能力尤佳。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
款情事之一者。報名截止日起算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達1個月以上或原機關
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四)須具備自用小客車駕駛執照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新聞發佈及縣政宣傳事宜、行銷推廣重大專案宣傳相關業務。
二、辦理電視媒體縣政宣傳專案。
三、針對重要縣政或活動辦理媒體整合行銷專案。
四、配合本府各局處活動協助宣傳。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桃園縣政府新聞處-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2樓。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詳填任職年月、考績、獎懲及訓練進修資料並親自簽名)。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四)最高學歷證件。
(五)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六)現職最新銓敘部審定函。
(七)現職派令。
(八)最近一年獎懲令。
※說明:除公務人員履歷表外,以上文件均係影本(為A4格式),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以便通知面試時間;若有提供不實或疏漏,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二、聯絡電話:03-3396373王小姐。
三、報名期限及相關規定:
(一)報名期限:102年11月15日至102年11月22日。
(二)報名方式:
1.郵遞報名:檢附上述文件,於102年11月22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逕寄桃
園縣政府觀光行銷局人事室王小姐收,信封請載明【應徵桃園縣政府新聞處新聞
職系科員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
2.親自報名:請於報名期限內之上班時間(8-17時),攜帶相關證件親自至本局遞
送。
(三)本次甄選係採資格審查及面試方式辦理,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及未錄取者恕不
退件與函復;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
封俾利郵寄。
(四)增列備取4至6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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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桃園縣政府新聞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科員
職系:新聞
名額:3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桃園縣
有效期間:102/11/15~102/11/22
資格條件:
一、新聞職系。
二、歡迎曾任文化行政、教育行政、新聞、外交事務及僑務行政----等職系經銓敘合格
者踴躍報名。
三、凡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合格
實授以上具可調任新聞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須配合機關需要
作工作調整或職務輪調,具備一定水準以上之資訊能力尤佳。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
款情事之一者。報名截止日起算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達1個月以上或原機關
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四)須具備自用小客車駕駛執照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新聞發佈及縣政宣傳事宜、行銷推廣重大專案宣傳相關業務。
二、辦理電視媒體縣政宣傳專案。
三、針對重要縣政或活動辦理媒體整合行銷專案。
四、配合本府各局處活動協助宣傳。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桃園縣政府新聞處-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2樓。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詳填任職年月、考績、獎懲及訓練進修資料並親自簽名)。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四)最高學歷證件。
(五)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六)現職最新銓敘部審定函。
(七)現職派令。
(八)最近一年獎懲令。
※說明:除公務人員履歷表外,以上文件均係影本(為A4格式),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以便通知面試時間;若有提供不實或疏漏,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二、聯絡電話:03-3396373王小姐。
三、報名期限及相關規定:
(一)報名期限:102年11月15日至102年11月22日。
(二)報名方式:
1.郵遞報名:檢附上述文件,於102年11月22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逕寄桃
園縣政府觀光行銷局人事室王小姐收,信封請載明【應徵桃園縣政府新聞處新聞
職系科員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
2.親自報名:請於報名期限內之上班時間(8-17時),攜帶相關證件親自至本局遞
送。
(三)本次甄選係採資格審查及面試方式辦理,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及未錄取者恕不
退件與函復;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
封俾利郵寄。
(四)增列備取4至6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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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vy
at 2013-11-18T05:04
at 2013-11-18T05:04
By Rosalind
at 2013-11-19T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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