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竹苗區職務再設計專案單位徵職再專員 - 離職
By Zora
at 2014-07-21T17:11
at 2014-07-21T17:11
Table of Contents
★機構名稱:桃園縣職能治療師公會(桃竹苗區職務再設計專案單位)
★職缺類別:職再專員 1 名 (正取1名,備取數名)
★工作地點:桃園縣桃園市龍城六街28號10樓
★工作時間:本職務之聘期自到職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視方案執行狀況續聘。
週一~週五 08:00~17:00。
★工作內容:
一、受理桃竹苗區身心障礙者及中高齡者職務再設計個案服務,辦理事項如:開發職務再
設計申請補助案、困難個案專業協助、撰寫身心障礙者個案改善成果報告、個案追蹤及輔
導等。
二、辦理相關會議、訓練課程、主題探討、資源連結與倡議、其他交辦事項等業務。
三、出席相關會議。
四、提供各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輔具相關服務:如輔具諮詢、評估、借用、試用、訓練
、查核、回收等所需之專業輔導與建議。
五、中心運作相關行政業務。
六、職務再設計相關主題研究。
七、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桃竹苗分署規定之職務再設計相關資訊系統登錄職務再
設計補助案件相關資料,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工作薪資:36,050 元 (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徵求條件:
大學校院人因工程、醫學工程、機械工程、電機工程、電子工程、工業工程、工(商)業
設計、職能治療、物理治療、語言治療、復健諮商、社會工作或特殊教育等相關系所畢業
,並具備二年以上職務再設計或輔具相關服務經驗者。
★履歷投遞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郵寄方式。
即日起至103年8月15日(星期五)前
郵寄至長庚大學職能治療學系陳貞夙助理教授
(地址:33302 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一路259號職能治療學系)
信件主題為「應徵職再專員」。
二、應備文件:
(1)履歷自傳一份(連絡電話及電子信箱請詳細填寫)。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3)工作證明(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影本一份。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專門及技術人員證書或訓練研習證書)。
三、面試日期:另行通知,合則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四、報名截止日:即日起至103年8月15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
★聯絡方式:
聯絡人:呂靜怡 職再專員
電話:03-2170591
★其他說明:
一、本職務之聘期自到職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為原則,聘期屆滿未獲續聘者或聘用
原因消失,則無條件解聘。
二、報到日最晚為103年10月1日。
三、出缺勤依照桃園縣職能治療師公會相關規定辦理。
四、須可配合出差外縣市,會開車尤佳。
五、工作(離職)證明需要執行職務再設計或輔具經驗即可,不須職務名稱職再專員
或輔具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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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類別:職再專員 1 名 (正取1名,備取數名)
★工作地點:桃園縣桃園市龍城六街28號10樓
★工作時間:本職務之聘期自到職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視方案執行狀況續聘。
週一~週五 08:00~17:00。
★工作內容:
一、受理桃竹苗區身心障礙者及中高齡者職務再設計個案服務,辦理事項如:開發職務再
設計申請補助案、困難個案專業協助、撰寫身心障礙者個案改善成果報告、個案追蹤及輔
導等。
二、辦理相關會議、訓練課程、主題探討、資源連結與倡議、其他交辦事項等業務。
三、出席相關會議。
四、提供各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輔具相關服務:如輔具諮詢、評估、借用、試用、訓練
、查核、回收等所需之專業輔導與建議。
五、中心運作相關行政業務。
六、職務再設計相關主題研究。
七、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桃竹苗分署規定之職務再設計相關資訊系統登錄職務再
設計補助案件相關資料,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工作薪資:36,050 元 (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徵求條件:
大學校院人因工程、醫學工程、機械工程、電機工程、電子工程、工業工程、工(商)業
設計、職能治療、物理治療、語言治療、復健諮商、社會工作或特殊教育等相關系所畢業
,並具備二年以上職務再設計或輔具相關服務經驗者。
★履歷投遞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郵寄方式。
即日起至103年8月15日(星期五)前
郵寄至長庚大學職能治療學系陳貞夙助理教授
(地址:33302 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一路259號職能治療學系)
信件主題為「應徵職再專員」。
二、應備文件:
(1)履歷自傳一份(連絡電話及電子信箱請詳細填寫)。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3)工作證明(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影本一份。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專門及技術人員證書或訓練研習證書)。
三、面試日期:另行通知,合則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四、報名截止日:即日起至103年8月15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
★聯絡方式:
聯絡人:呂靜怡 職再專員
電話:03-2170591
★其他說明:
一、本職務之聘期自到職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為原則,聘期屆滿未獲續聘者或聘用
原因消失,則無條件解聘。
二、報到日最晚為103年10月1日。
三、出缺勤依照桃園縣職能治療師公會相關規定辦理。
四、須可配合出差外縣市,會開車尤佳。
五、工作(離職)證明需要執行職務再設計或輔具經驗即可,不須職務名稱職再專員
或輔具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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