棘手的轉讓信用狀問題 - 國貿工作討論

By Anonymous
at 2008-11-16T00:13
at 2008-11-16T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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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貿易生涯裡還沒做過轉開或轉讓的, 但我覺得不可能直接寄給土耳其吶?
都轉讓/轉開了, 表示你是第二受益人, 你文件應該要做給第一受益人
也就是中間商, 不然第一受益人, 就知道貿易商收多少佣金了,
狠一點的以後就直接找貴司了
資訊應該沒做到這麼透明化吧, 不然貿易商以後生意都不用做了( ̄ー ̄;)
而且貿易商有收信用狀, 他們不需要押匯嗎???
就算訂金已經收了, 佣金也扣了,
這筆信用狀還沒結案...中國銀行還沒賺到手續費跟利息呀~
土耳其客人進口清關也應該是採用原信用狀的金額進口,
所以如果你直接把你們的文件(內含未加貿易商佣金的金額的invoice)
寄給客人跟原開狀行,
第一, 金額不對, 第二, 原信用狀的受益人不對(絕對瑕疵....)
我猜這個貿易商不是佣金拿了就不想管文件,而是這個問題你問錯對象,
應該拿去對有賺你們押匯手續費的銀行問個過癮
客人不見得知道中間商有轉讓信用狀, 再怎麼樣中間商都至少要改invoice金額
我在你的回文內推文的那個網址:
受益人(應該是第一受益人)之名義得以取代該信用狀原申請人之名義,然而,
如原證特別規定原申請人之名稱必須在發票以外之單據上表明者,須從其規定。
這表示至少你的invoice也要做給第一受益人, 也就是中間商
你不如等上班時間直接請教銀行會有更專業的回覆, 應該不至於這麼來不及吧?
※ 引述《sneaker (切菜刀)》之銘言:
: 謝謝這位熱心的前輩 !
: 但是您說的情況是不是比較像轉開信用狀呢
: 其實我也搞不懂什麼時候要用轉讓 什麼時候用轉開
: 似乎是貿易商不想讓買方賣方認識的時候會用轉開
: 那轉讓信用狀 到底為什麼存在?
: 我發現我的最主要問題只是
: 如果我的文件直接做給買方 寄給買方
: 這樣有沒有違反L/C,會不會被拒付??
: ※ 引述《DualVeronica (想要逛夜市吶)》之銘言:
: : 親愛吶捧油哩厚,
: : 先假設你不知道遠在土耳其的收貨人是誰,
: : 也別管貿易商是不是只想收佣金之類的問題...
: : 正常的三角貿易流程是出口商對中間商, 中間商對出口商,
: : 實際出口的時候, 由出口商出文件給中間商,
: : 中間商在收到文件後, 再自行做一份新的文件及"轉換提單"
: : (將SHIPPER及CONSIGNEE/NOTIFY改掉) 變成以中間商名義出給 APPLICANT的文件
: : 所以你應該把文件做給中間商, 然後寄給大陸的銀行
: : 而且這種信用狀的問題, 你應該要先考慮要送去哪家銀行押匯,
: : 再將這些問題拿去問押匯銀行的外匯才對, 報關行有的時候其實沒那麼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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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myblog.yahoo.com/queenie-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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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國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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