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勞工颱風天應比照公務員給薪休假】連署 - 服務業討論

By Tracy
at 2007-10-09T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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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VS 看板]
作者: mibow (MIBOW) 看板: CVS
標題: [權益]【勞工颱風天應比照公務員給薪休假】連署
時間: Tue Oct 9 15:52:24 2007
【勞工/打工族颱風天比照公務員停止上班、給薪休假】連署行動
連署網址: http://myurl.com.tw/trf5
狂風暴雨 仍被要求冒險上工
勞委會官員放假,卻要勞工上班!?
保障勞工安全起見九五聯盟要求勞委會發布命令
1.颱風天勞工應比照公務員停止上班
2.若上班得領取法定加班費兩倍工資
「儘管出現了最高達十七級陣風,還是得上班!?」柯羅莎颱襲擊全台,根據行政院
人事行政局公告,本月6 日北區、東區、中區多數縣市都停止上班上課。只是,人事行政
局公告放假的背後,卻有更多在便利商店、速食餐廳等等服務業打工的廣大打工族,因工
作屬性與雇主決定,被迫要求於颱風天冒險工作。在我國颱風休假「一國兩制」的狀況下
,勞委會聲稱:所謂的「停止上班」,僅是「公務員」能停止上班、「勞工」卻與此無關
。老闆如果讓勞工颱風天休假,仍能擇假日要其補上班,或者硬是要其颱風天上班,也不
用多給予薪資。這樣無合理性的區分標準,已使得今年以來的三個颱風天,相當多數的勞
工必須冒著風雨,被要求上班,也得不到任何應有的補償。
諷刺的是,九五聯盟與諸多打工族接觸發現,某些大型賣場、連鎖披薩店在颱風天更
是要求打工族應來上班、甚至要求其冒雨提供外送服務,只因颱風當日的營業額能大幅超
過平日。在目前勞委會長期不合理的解釋下,基層勞工與打工族得承擔高度的交通風險,
替雇主創造高額的利潤,卻絲毫得不到應有的補償。舉例而言,今日即有一名台中收費站
的員工,因被迫上班而在收費站被樹木擊中受傷;相對的,公務員卻得以放假或上班領取
加班費用,我們對這樣的「一國兩制」,表達強烈的抗議!
所以,我們要求:為保障勞工安全,實現平等原則,勞委會應立即發布行政命令,規
範颱風天倘若人事行政局發布停止上班,勞工應比照公務員放假,或上班領取法定加班費
兩倍工資。於法上,勞基法第43條本來即授權勞委會得訂定勞工休假給薪規定,「勞工因
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
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勞委會若無視基層勞工處境,絲毫面對台灣一年平均兩
次的颱風狀況,是怠忽職守。於理上,公務員與一般勞工在颱風天上班都承擔了相同的交
通風險,沒有任何的正當理由能說明,政府公告「停止上班」為何僅及於公務員,而對勞
工有差別待遇。更何況,儘管規定了比照放假,雇主仍得以要求勞工加班,而必須給付法
定加班費兩倍工資。如此一來讓雇主自行於加倍給付員工薪資以維持營運、或者選讓員工
給薪放假這二者中選擇,自然才能減少不必要的勞工上班,實質保障勞工權益,合理分擔
風險。也不至於讓少數在颱風天仍必須提供營業服務的商家,無法運行。
為了嚴正抗議勞委會始終忽視台灣颱風天勞工上班的危險、怠忽職守不進行管制,根
本間接危害了工作安全。九五聯盟在此號召廣大的打工族與勞工一同連署,要求勞委會立
刻發布命令,還勞工一個安全的颱風天。
連署名單將提交給行政院勞委會與各地方勞工局,請依據自身真實資料填寫,勿填寫
他人之虛假資料,謝謝。( 本聯盟已聯繫網站管理者暫時關閉管理系統,以免資訊外洩,
大家可放心填寫完整真實資料,方便串聯,謝謝。)
留言討論: http://myurl.com.tw/5r8k
連署網址: http://myurl.com.tw/trf5 (懇請協助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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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勞動九五聯盟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申訴專線:0982-121-823
申訴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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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bow (MIBOW) 看板: CVS
標題: [權益]【勞工颱風天應比照公務員給薪休假】連署
時間: Tue Oct 9 15:52:2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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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風暴雨 仍被要求冒險上工
勞委會官員放假,卻要勞工上班!?
保障勞工安全起見九五聯盟要求勞委會發布命令
1.颱風天勞工應比照公務員停止上班
2.若上班得領取法定加班費兩倍工資
「儘管出現了最高達十七級陣風,還是得上班!?」柯羅莎颱襲擊全台,根據行政院
人事行政局公告,本月6 日北區、東區、中區多數縣市都停止上班上課。只是,人事行政
局公告放假的背後,卻有更多在便利商店、速食餐廳等等服務業打工的廣大打工族,因工
作屬性與雇主決定,被迫要求於颱風天冒險工作。在我國颱風休假「一國兩制」的狀況下
,勞委會聲稱:所謂的「停止上班」,僅是「公務員」能停止上班、「勞工」卻與此無關
。老闆如果讓勞工颱風天休假,仍能擇假日要其補上班,或者硬是要其颱風天上班,也不
用多給予薪資。這樣無合理性的區分標準,已使得今年以來的三個颱風天,相當多數的勞
工必須冒著風雨,被要求上班,也得不到任何應有的補償。
諷刺的是,九五聯盟與諸多打工族接觸發現,某些大型賣場、連鎖披薩店在颱風天更
是要求打工族應來上班、甚至要求其冒雨提供外送服務,只因颱風當日的營業額能大幅超
過平日。在目前勞委會長期不合理的解釋下,基層勞工與打工族得承擔高度的交通風險,
替雇主創造高額的利潤,卻絲毫得不到應有的補償。舉例而言,今日即有一名台中收費站
的員工,因被迫上班而在收費站被樹木擊中受傷;相對的,公務員卻得以放假或上班領取
加班費用,我們對這樣的「一國兩制」,表達強烈的抗議!
所以,我們要求:為保障勞工安全,實現平等原則,勞委會應立即發布行政命令,規
範颱風天倘若人事行政局發布停止上班,勞工應比照公務員放假,或上班領取法定加班費
兩倍工資。於法上,勞基法第43條本來即授權勞委會得訂定勞工休假給薪規定,「勞工因
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
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勞委會若無視基層勞工處境,絲毫面對台灣一年平均兩
次的颱風狀況,是怠忽職守。於理上,公務員與一般勞工在颱風天上班都承擔了相同的交
通風險,沒有任何的正當理由能說明,政府公告「停止上班」為何僅及於公務員,而對勞
工有差別待遇。更何況,儘管規定了比照放假,雇主仍得以要求勞工加班,而必須給付法
定加班費兩倍工資。如此一來讓雇主自行於加倍給付員工薪資以維持營運、或者選讓員工
給薪放假這二者中選擇,自然才能減少不必要的勞工上班,實質保障勞工權益,合理分擔
風險。也不至於讓少數在颱風天仍必須提供營業服務的商家,無法運行。
為了嚴正抗議勞委會始終忽視台灣颱風天勞工上班的危險、怠忽職守不進行管制,根
本間接危害了工作安全。九五聯盟在此號召廣大的打工族與勞工一同連署,要求勞委會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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