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考績法訂3%是侮辱台灣人 - 考績
By Linda
at 2010-03-19T12:13
at 2010-03-19T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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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人民調,90%民眾認為公務員考績法訂3%比率是侮辱台灣人智商。
民眾普遍認為:
公務員丙等太少,無法汰劣,就算此項假設成立,那現行考績法抓不出來,請問官中版考
績法抓不抓得出來?
如果官中版考績法能辨別爛公務員(就跟酒測機一樣,能辨別誰喝醉了,而非警察決定你
是不是喝醉了),而且大家都能依照新考績法分辨誰是爛公務員(而非只是長官說了算)
,那就沒有問題啦!如此一來打考績的長官敢不淘汰爛公務員嗎?因為大家都知道,大家
都在看,他敢他就一定死了嘛!考績分佈常態自然而然就會成為橄欖球型。
所以官中說,不訂比例就是假改革、沒人會被打丙,就表示官中版考績法不能辨別爛公務
員,所以打考績的長官不給爛公務員吃丙也沒人奈何得了他,因為沒人監督、沒人知道!
這時好面子的官中面子就掛不住啊,沒人打丙,記者媒體會笑他啊,ㄟㄟ官院長,您之前
不是說考績要橄欖球型嗎?怎麼爛公務員還是沒被打丙啊?好大喜功的官院長那裡受得了
啊!所以他就想了一個人神共憤的不公不義方法,丙等設比例!
嘿嘿,如此一來,我就算不能淘汰爛公務員也沒關係,只要有人拿丙,實現他的橄欖球理
論,官院長就不會被笑啦!反正公務員好欺侮嘛!被冤的公務員拿了丙、吃了虧又能如何
?官院長抓準了你不敢抗議、上街頭、絕食抗議、引火自焚!所以官院長的面子比公務員
的尊嚴、政府效能和台灣百姓的幸福都重要!誰叫官院長是假等特考的權貴子弟嘛!權貴
子弟的臉當然重要囉!
結論:官中版考績法無法抓出爛公務員,不能「綜覈名實、信賞必罰」,所以官院長,要
嘛把丙等比例取消,要嘛把「綜覈名實、信賞必罰」這句拿掉,因為這種考績法不配!
在舉個現在很熱門的例子來說,能夠說健保富人繳費太少,所以規定村里長決定每村里都
要有3%居民被選為富人而多繳錢嗎?懂嗎?
B蛋都懂的錯誤邏輯:富人多繳錢,這句沒錯_-->台灣社會富人理論上佔 3 %(開始有問題
囉)-->所以規定村里長決定每村里都要有3%居民被選為富人而多繳錢(這句就大錯特錯了
!根本是白E、智@加B蛋的結論!)
正確邏輯應該是:富人多繳錢,這句沒錯-->台灣社會富人理論上佔多少比例,怎樣算富人
,應該正確、合理被定義,更何況,台灣每村里富人比率都一樣嗎?偏鄉的居民富人比率
會跟信義區一樣嗎?更遑論誰算富人居然是村里長決定更是太大的一個謬誤了!
現在反過來看考績法,爛公務員要淘汰,這句沒錯-->需被淘汰的公務員佔 3 %(開始有問
題囉)-->所以規定長官決定每機關都要有3%公務員被選為爛人而被淘汰(這句就大錯特錯了
!根本是白吃、智障加笨蛋的結論!),看這段有沒有很熟悉的感覺?他就跟前面健保富
人多繳費的錯誤邏輯一模一樣!
正確邏輯應該是:爛公務員要淘汰,這句沒錯-->需被淘汰的公務員佔多少比例,怎樣算爛
公
務員,應該正確、合理被定義。而每一個機關需被淘汰的公務員又怎會一樣!!!有沒有
可能100%都要被淘汰?有!有沒有可能全都很優秀淘汰一個都不對?當然也有!一律規定
3%比率淘汰,是把2300萬台灣人民當笨蛋嗎?當然跟健保的例子一樣,被淘汰的人選不該
是人為來決定,而是訂一個標準,符合這個標準的就當然要被淘汰,誰都沒話說,因為公
平!
有些人看健保的例子就懂,換到一模一樣的考績法就換了腦袋,直說不通不通,這些人不
是神經系統、大腦延腦生病了,就是民粹主義作祟。台灣近10年會一直退步就是這些搞民
粹的人害的!
--
民眾普遍認為:
公務員丙等太少,無法汰劣,就算此項假設成立,那現行考績法抓不出來,請問官中版考
績法抓不抓得出來?
如果官中版考績法能辨別爛公務員(就跟酒測機一樣,能辨別誰喝醉了,而非警察決定你
是不是喝醉了),而且大家都能依照新考績法分辨誰是爛公務員(而非只是長官說了算)
,那就沒有問題啦!如此一來打考績的長官敢不淘汰爛公務員嗎?因為大家都知道,大家
都在看,他敢他就一定死了嘛!考績分佈常態自然而然就會成為橄欖球型。
所以官中說,不訂比例就是假改革、沒人會被打丙,就表示官中版考績法不能辨別爛公務
員,所以打考績的長官不給爛公務員吃丙也沒人奈何得了他,因為沒人監督、沒人知道!
這時好面子的官中面子就掛不住啊,沒人打丙,記者媒體會笑他啊,ㄟㄟ官院長,您之前
不是說考績要橄欖球型嗎?怎麼爛公務員還是沒被打丙啊?好大喜功的官院長那裡受得了
啊!所以他就想了一個人神共憤的不公不義方法,丙等設比例!
嘿嘿,如此一來,我就算不能淘汰爛公務員也沒關係,只要有人拿丙,實現他的橄欖球理
論,官院長就不會被笑啦!反正公務員好欺侮嘛!被冤的公務員拿了丙、吃了虧又能如何
?官院長抓準了你不敢抗議、上街頭、絕食抗議、引火自焚!所以官院長的面子比公務員
的尊嚴、政府效能和台灣百姓的幸福都重要!誰叫官院長是假等特考的權貴子弟嘛!權貴
子弟的臉當然重要囉!
結論:官中版考績法無法抓出爛公務員,不能「綜覈名實、信賞必罰」,所以官院長,要
嘛把丙等比例取消,要嘛把「綜覈名實、信賞必罰」這句拿掉,因為這種考績法不配!
在舉個現在很熱門的例子來說,能夠說健保富人繳費太少,所以規定村里長決定每村里都
要有3%居民被選為富人而多繳錢嗎?懂嗎?
B蛋都懂的錯誤邏輯:富人多繳錢,這句沒錯_-->台灣社會富人理論上佔 3 %(開始有問題
囉)-->所以規定村里長決定每村里都要有3%居民被選為富人而多繳錢(這句就大錯特錯了
!根本是白E、智@加B蛋的結論!)
正確邏輯應該是:富人多繳錢,這句沒錯-->台灣社會富人理論上佔多少比例,怎樣算富人
,應該正確、合理被定義,更何況,台灣每村里富人比率都一樣嗎?偏鄉的居民富人比率
會跟信義區一樣嗎?更遑論誰算富人居然是村里長決定更是太大的一個謬誤了!
現在反過來看考績法,爛公務員要淘汰,這句沒錯-->需被淘汰的公務員佔 3 %(開始有問
題囉)-->所以規定長官決定每機關都要有3%公務員被選為爛人而被淘汰(這句就大錯特錯了
!根本是白吃、智障加笨蛋的結論!),看這段有沒有很熟悉的感覺?他就跟前面健保富
人多繳費的錯誤邏輯一模一樣!
正確邏輯應該是:爛公務員要淘汰,這句沒錯-->需被淘汰的公務員佔多少比例,怎樣算爛
公
務員,應該正確、合理被定義。而每一個機關需被淘汰的公務員又怎會一樣!!!有沒有
可能100%都要被淘汰?有!有沒有可能全都很優秀淘汰一個都不對?當然也有!一律規定
3%比率淘汰,是把2300萬台灣人民當笨蛋嗎?當然跟健保的例子一樣,被淘汰的人選不該
是人為來決定,而是訂一個標準,符合這個標準的就當然要被淘汰,誰都沒話說,因為公
平!
有些人看健保的例子就懂,換到一模一樣的考績法就換了腦袋,直說不通不通,這些人不
是神經系統、大腦延腦生病了,就是民粹主義作祟。台灣近10年會一直退步就是這些搞民
粹的人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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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zel
at 2010-03-23T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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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3-25T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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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3-26T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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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3-26T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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