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還是實習好呢?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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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道長大家好~
有件事情想請大家指教~
小妹今年僥倖考上律師同時也考上法官助理(台北)
一邊在找實習的同時 法院的人事指令也下來了
目前很困擾的是是否要接受這份工作 還是繼續找實習放棄法院這個機會呢
我會猶豫的原因在於 考完試之後才發現有旋轉門條款
三年不能在原院擔任律師職務………….
我想請問有當過法官助理的前輩們 這個條款對日後的工作生涯是否會有很大的影響呢?
但是另一方面卻也想說這是很好增加實務經驗的機會
所以真的蠻煩惱的><
可以請大家給我一點建議嘛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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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is avatarDoris2008-12-31
北院阿 那簡直是自爆 除非是想繼續考司法官 否則放棄吧
George avatarGeorge2009-01-05
要考慮清楚哦,如果想繼續考公職,才考慮去作法助,否則如果
Oscar avatarOscar2009-01-09
當律師在台北執業的話,北院迴避三年可是很要命的…
Delia avatarDelia2009-01-13
沒有要繼續考公職就不用考慮法助
如果有考慮公職,北院也太操,我同學在宜蘭很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