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律師新聞效應開始發酵了嗎?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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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ngyen77 (兩年後)》之銘言:
: 前輩道長們大家好:
: 剛剛魯蛇小妹在台中律師公會網站,
: 看到一則很另類的徵人啟事,
: 就是徵「指導實習律師」!!!
: 徵材者應該是今年上榜的新科吧
: 居然會這樣逆向徵指導律師,
: 很佩服他,但也反映著沒背景、人脈的新科找不到實習的窘境吧
: 突然覺得好悲哀,
: 哭哭QQ

其實反觀一件事情,為什麼會人脈沒背景?

第一點 你唸大學的時候學校很多老師都是律師,怎麼沒想過找學校老師的事務所實習?

第二點 你如果一畢業就先進職場去擔任法務或是其他法律相關工作 怎麼會沒人脈?

我承認我是先進社會工作歷練後,才完成考試,所以我還蠻慶幸的。

試問你只是一個蹲在補習班跟圖書館已久的考生,欠缺社會經驗與磨練,也沒其他專長,

認真比較起來你只是比較會考試,要怎麼說服事務所老闆錄用你?!

我現在反而當初國考錄取率過低,造成了法律系學生只想著準備考試,變成考試機器。

如果律師考試只是一個門檻,那考取律師以後離成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但是很多人的心態就是把律師考試當做公務員考試來看,覺得考取律師後,就等於有了

終身的鐵飯碗,這種心態才是造成流浪律師的真正原因。

其實我現在還蠻後悔大學的時候沒多修一些其他領域的課程,等到出社會以後,

現在才慢慢的一個一個補,重國考主義才真的是戕害法律系學生的毒藥。

其他科系的人因為在大學時,認知自己的弱勢所以紛紛雙主修輔系自己的第二專長。

但是法律系學生,就被灌輸了只要國考通過了,人生就成功了,結果考上了發現

世界根本不是這個樣子,因為之前都在準備考試,只有考試的競爭力,缺少人生的競爭力

其實真正提升律師這個執業地位的方法,並非是透過把考試及格錄取降低。

而是透過正式執業執照取得過程的訓練,其實六個月的實習訓練比起其他專技人員來說

實在是太短了,就算是醫師實習至少也要一年,現在有PGY制度也是要實習兩年了。

正如前面j大說的會計師也要當兩年小弟,如果律師的專業只要實習半年就可以習得,

那無怪乎沒有人會覺得你的律師專業有多難,半年就可以學會的東西,價值性就薄弱。

所以與其降低錄取率,還不如延長實習期間,使得目前大量錄取的新人提高入行門檻。

至於實習期間的薪水,就是看個人本身的競爭力,假如你有其他的學識或證照專長,

事務所老闆就會願意要找你實習甚至跟你綁約,但是一般實習薪水還是比照至少

受勞基法保障,避免付薪實習。

只有打破"國考保障主義",要加入律師行業的新人們才能真正從開始前就加強自己。

回到原PO主題

如果徵指導律師的人 背景是寫

1.具土木技師資格

2.工程業經歷五年

加這兩個條件就好,你覺得他會不會找不到實習。

當然有的人會寫

1.台大法律系畢

2.台大法碩公法組

假如實習價碼一樣 你是事務所律師 你會想找哪一個來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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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anna avatarQuanna2014-01-04
我會找前者 因為不同領域才有火花
Hedda avatarHedda2014-01-09
選一選二 看事務所走向吧...
Quanna avatarQuanna2014-01-14
而且拿五年工作經驗跟沒有工作經驗的人比較起薪也太幽默
Edith avatarEdith2014-01-18
前提你就錯的 拿實習價碼你五年工作經驗者要碼不理你 要
碼實習完就走了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01-23
事實上你這種看法更顯出現狀下實習這件事的不合理處
John avatarJohn2014-01-27
下場就跟我國推動律師轉任司法官一樣並無二致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02-01
因為你搞不懂實習的目的 又忽視目前實習的現狀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02-05
實習就是讓初次入行者學習
Isla avatarIsla2014-02-10
但你舉的2種人 對前者來說 (以你競爭力輿工作經驗的看法
)他不需要實習
Doris avatarDoris2014-02-15
實習只是規定下的假門檻
但後者反而是需要實習的 可是在你想法下 後者不夠格實習
Una avatarUna2014-02-19
這結論豈不矛盾
Dora avatarDora2014-02-24
所以 不需實習的人 規定要實習 需實習的人 得不到實習機

真的要以競爭力(自已找出路)為名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4-02-28
那就應廢除實習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4-03-05
所以我說你的目的跟結論搭不上 而不是說你的觀察有誤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4-03-09
所以實習的目的是保障誰? 現狀實習機會不足要如何解決?
Edwina avatarEdwina2014-03-14
以醫生論之 實習機會不足的解決方法 應該不是 加開醫生名
額或是分流
Callum avatarCallum2014-03-18
其實你說的都沒錯,但是跟政策影響收入高低沒關係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3-23
但資源有限下 你設了實習這門檻似乎沒有解決 現存(己有
資格但能力不佳)的問題
Adele avatarAdele2014-03-28
所以你說要會做事的人 又說要實習?
Necoo avatarNecoo2014-04-01
你可能還是沒弄懂你要的是什麼?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4-04-06
就好像一面要求競爭力 一面又跟政府申補貼一樣的矛盾
Connor avatarConnor2014-04-10
你的觀察非常犀利 但手段跟解決方法似乎並不切合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4-04-15
在實習資源這麼少的情況下 無目的的增加人數 豈不正好造
成你說的惡性競爭
Eartha avatarEartha2014-04-19
現在實習律師的薪資跟法務助理差不多阿
Emily avatarEmily2014-04-24
既然你認為會做事的法助比較有實務能力
那律師證照只需要及格即可又何需實習?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4-29
反之 你如果認為實習是重要的 在實習資源不足下 大開人
數之理由?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4-05-03
大開人數造成補習業大盛的殷鑑不少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4-05-08
如果你認為三年法務能力好 那他需要實習嗎?
如果他不需要 為何律師需要
Faithe avatarFaithe2014-05-12
以你看法 只要從事法律工作即可 何需實習?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4-05-17
所以應該捨棄或擴大實習定義不是?
Olivia avatarOlivia2014-05-21
但在目前仍將實習限制在「實習律師」的範圍下 你的想法過
於天真了些
Iris avatarIris2014-05-26
我的重點是 你把工作經驗跟實習搞混了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4-05-31
然後又說沒有工作經驗者 找不到實習是自己的問題
Olga avatarOlga2014-06-04
不就跟所有公司都要求有經驗者一樣好笑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6-09
...工作經驗也要看是什麼樣的。
Hedda avatarHedda2014-06-13
所以 之後實習內容跟法務 助理的差別何在?
Wallis avatarWallis2014-06-18
依你所述在訴訟能力上既無差別?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4-06-22
除了用「實習」名義產生大量便宜法務外(因為還不是律師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4-06-27
與「律師」養成跟品質有何關係?
Steve avatarSteve2014-07-01
我的問題很實際 實習的資源就是這麼多 你要的是品質還是
數量?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7-06
醫師實習大學先intern畢業考完執照R1-R5不一才會升為主治
Dinah avatarDinah2014-07-11
一般來說大概R3可升次專科還要再操個一兩年去通過
Gary avatarGary2014-07-15
又如果你認為六個月實習沒效果 交給市場淘汰即可 那設個
實習有何意義?
Dora avatarDora2014-07-20
菜鳥醫生見習時也會被護理師電
Mary avatarMary2014-07-24
律師的實習要拿去跟醫生比不要搞笑了.....
Enid avatarEnid2014-07-29
你會要求醫生實習前有3年護理師經驗?
Dora avatarDora2014-08-02
太好笑了你以為住院醫師是在做護理訓練嗎?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4-08-07
如果你要要求實習品質 那就比照醫生控制人數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8-12
資源就是這麼多哪有要馬好又要不吃草
Irma avatarIrma2014-08-16
原PO就認為法務法助工作等同律師不是?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08-21
如果不想要求實習品質 要大開數量競爭 那多個實習作啥?
Zanna avatarZanna2014-08-25
我最不欣賞一面說開放競爭 一面又設定層層門檻的
George avatarGeorge2014-08-30
又如果該門檻很重要 有社會公益或其他目的 就請不要以競
爭力為名亂搞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4-09-03
你去看香港大律師(訴訟律師)的養成跟數量 不會輸給醫
生的養成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4-09-08
你要那種品質 又怎麼可能還要求數量?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4-09-13
推這篇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4-09-17
現在這種政策能達到律師業永續而且「良好」的發展,實在要打
Edwina avatarEdwina2014-09-22
個大問號,或許未來會個個身懷數項專業,也可能是沒人要做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4-09-26
有人根本搞錯了實習的目的實習不是門檻而是執業訓練怎麼會認
為實習是"成為執業律師"的門檻科科...
Jacky avatarJacky2014-10-01
那解決流浪律師的問題不就不要實習就OK了考完就上工...
Elvira avatarElvira2014-10-05
如果執業訓練供給不及 作法不就2條路? 控制人數或自由競
Annie avatarAnnie2014-10-10
兩者兼顧豈非要馬好又要不吃草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4-10-14
現實就是實習訓練供應量就這麼大
Ursula avatarUrsula2014-10-19
所以我不懂在實習訓練資源不足的情況下大開人數的目的是
什麼?
Lydia avatarLydia2014-10-24
如果大開人數是要以自由競爭提升水準 那又何必要半調子
實習?
Jacob avatarJacob2014-10-28
如果要兼顧實習品質(2~3年我也不反對) 那請你提出可以
同時滿足量大質精的養成方案
Eden avatarEden2014-11-02
律師在新時代體認錄取率提高,要嘛就團結維持薪資,要嘛就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4-11-06
盡量讓自己成為競爭勝者,以廉價剝奪其他律師勞動成果
Yedda avatarYedda2014-11-11
我倒覺得準備考試培養的法學素養很重要..原PO似乎認為考試
Sarah avatarSarah2014-11-15
不重要...
Eartha avatarEartha2014-11-20
我有看到那篇、只能說現在要找到實習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