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06.03 03:11 am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4940523.shtml
【聯合報╱記者唐秀麗/嘉義報導】
2009.06.03 03:11 am
嘉義市議員王美惠昨天質疑市消防局搶救不力,造成婦人吳王惠錦變成植物人,
家屬不滿已要求國家賠償1000萬元。市消防局長龔永宏則澄清沒有疏失。
王美惠指出,去年10月27日,61歲婦人吳王惠錦罹患甲狀腺腫瘤由台大開刀復診返家,
突然感到呼吸窘迫,她的女兒吳迪蕾在當天晚上8時41分打119求救,
但救護人員花了27分鐘才把人送醫。救護隊員在第一時間未攜帶氧氣、不太會操作擔架,
現場巷道狹窄,救人分秒必爭,救護車司機還換人,消防局迄今未曾派人到吳家探望。
龔永宏表示,患者是癌末氣結病患,救護人員到達現場評估生命徵象,
一切依緊急救護程序急救,全案已進入司法訴訟,感到很遺憾。
吳迪蕾說,母親罹患腫瘤,但不是癌末,且開刀後手術復原情形良好,
因呼吸內管磨擦到呼吸管才暫時氣切,
事發當天中午母親還與友人共進午餐,因消防局不當搶救,害母親成為植物人,
但消防局卻「倒因為果」指母親是癌末氣結病患,所以成為植物人。
吳迪蕾強調,她當時已經給氧,但救護人員不會使用擔架,
3人還當場討論如何使用擔架,且只是給氧,沒有其他作為,
指母親有心跳,不能做CPR,也不使用復甦球救人,喪失急救先機。
市消防局指出,因患者住處巷道狹窄停滿機車,救護車無法靠近患者家門口,
怕撞到路旁機車才換技術較好的人開車,且依規定患者在無呼吸且無脈膊才能施以CPR,
但持續給氧,因患者達70公斤,基於安全,改使用椅式擔架搬運,
沒有不會使用擔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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