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減價收受 - 公職Andrew · 2009-12-2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請問一下 契約中有下面這條 "採減價收受者,按不符項目標的之契約價金百分之八十計價, 並處以減價金額百分之五十之違約金" 請問 假設現在有一張桌子不合契約規範 那原本契約金額是一百塊 採減價收受的話就是80塊 那處以減價金額百分之五十之違約金 是指還要罰多少錢??? 謝謝回答 -- 公職All CommentsEthan2009-12-3110不過台北市是罰差價的五倍,這罰的有點少Poppy2010-01-02我們減價收受是三倍罰款耶..你們是0.2Related Posts馬總統觀看不能沒有你 籲公務員苦民所苦司特實務訓練人員報到須知誰在製造笨蛋?一個日本廟的故事...今年法警也要進司研所受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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