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倉費的責任歸屬 - 國貿工作討論

By Callum
at 2008-09-20T13:01
at 2008-09-20T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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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批貨的運輸出了包,我正焦頭爛額處理中,故事是這樣的...
我的公司是一家進口貿易商,公司很小,我做的事很雜,主要負責中國的供應商,
還有一部分的銷售(北美)。
上個月我從中國進了一批豆子,交易條件是CFR美國內陸某小鎮。
運輸路線是:
海運(中國至美國)>>鐵路>>卡車
因為貿易條件是CFR,所以運費都是shipper付的,但是由我們負責清關。
(我看資料的定義,CFR應該是賣方負責custom clearance,但長久以來我們跟國外進貨,
都是我們清關。這是因為我們是local,供應商在國外嗎? 我不是很懂,這正常嗎?)
在運輸過程中,因為一些因素,十幾個貨櫃在鐵路公司那躺了將近十天後,卡車才來領。
因為鐵路公司只提供兩天的free storage,滯倉費用相當可觀....
現在我們拿到報關行的帳單了,我是這個供應商的唯一窗口(其他人不會中文,供應商
英文不太行)。現在站在公司立場要跟供應商要錢。
中間付款、跟美國境內報關行、跟shipping agent連絡並不是我負責的(我在楓葉國),
這週我花了一些時間了解狀況。
我解釋一下滯倉費是怎麼來的。
1.中間付款有delay。
這些貨櫃在週二抵達火車站,理論上卡車要在週四前來接,但因為種種原因,
供應商在周四才拿到全額,之後馬上電放,時間是週四上午十點多。供應商晚拿到錢,
是我方的疏失,但電放後,卡車公司其實可以在週四取貨。
但我想我方需擔負部分責任,因為沒有給卡車公司足夠的時間安排。
2.卡車公司調配有問題,遲遲未來取貨。
週四不能取貨,週五就開始計算滯倉費了。但是卡車公司週五沒有車輛可以調度,
然後就過了週末,然後週一、週二、週三,都沒去。一直到隔週四卡車公司才到鐵路公司
那裡取貨,分兩天,取到週五。這個部分我認為是forwarder跟卡車公司的疏失。
3.客戶卸貨有問題
客戶無法一次卸超過五個貨櫃,所以卡車也不能一次去。
為了避免鐵路公司昂貴的滯倉費,卡車公司先把貨櫃從鐵路公司載到自己的場地,
再一次五個櫃運到客戶那(週五以後)。因為用了額外的服務,所以要付給卡車公司錢。
不過,這跟鐵路公司的帳單比起來,是九牛一毛。
這個部份由於是客戶卸貨的問題,我想我的公司要承擔。
這是我目前的認知,但是人言不能盡信,我還在查證2的部份。
接下來的處理,就是劃分責任,然後決定各方該負擔多少。
以我的立場,是向我的供應商,也就是shipper討回因為卡車遲延取貨所造成的費用。
因為forwarder是供應商找的、trucker是forwarder安排的。中間不是由我方決定。
而我的供應商應該要向forwarder討回這筆費用,但我不知道可行性有多少。
我確定的是forwarder不太可能向卡車公司討得賠償。
但是forwarder想推卸責任(不難理解,金額很大沒有人想担責任)。
forwarder報告給shipper的說詞是,貨櫃到火車站、shipper電放後,還有FDA檢驗,
因為FDA檢驗沒有放貨,所以他們到隔週四才能安排卡車取貨。
但是據負責報關事宜美國同事說,forwarder在說謊。FDA並沒有檢驗,只要求査看
original文件。而查看文件的同時,trucker是可以取貨的。
我向forwarder美國的agent求證,對方首先是堅持FDA有檢驗,我說明那是只有查看
文件,沒有hold之後,對方維持一樣說詞並且說"這是你們的報關行告訴我的,我們一直
問報關行何時可以安排卡車,但報關行說FDA還沒放所以還在等。"我問他有沒有跟報關行
的email紀錄,他說沒有。(經驗上我與其他forwarding agent也是以電話聯絡為主)
事情到這裡有點羅生門了,我又問我的美國同事,有沒有可能報關行誤導了forwarder。
美國同事完全否認,並表示他當時多次致電forwarding agent,詢問何時卡車才會取貨,
而該agent表示trucker調度卡車有困難,需要一點時間。
那麼,有沒有可能我同事在騙我? 我想過這個可能性,因為付款給供應商的是他,跟
報關行的窗口也是他。如果今天責任不在forwarder或是shipper,那就要算在他身上。
但之後我又幾乎推翻了這個可能,因為我翻到一個月多前同事cc給我,一長串對我當時
無關緊要的郵件,信中其中一段是報關行通知我們,FDA沒有抽查我們的貨,
時間點是貨櫃到火車站前一天。
現在我請美國同事去要求報關行,解釋他們與forwarding agent當時的連絡內容。
如果證明forwarder是在推卸責任,那我的供應商就得承認責任然後去跟forwarder談判。
如果我的shipper能取得賠償,這是對雙方最好的情況。
我不知道假使證實責任出在forwarder上,供應商能要到錢的機會有多少。
(我的供應商對forwarder應該是不小的客戶...有沒有人知道,forwarder眼中的大客戶,
一個月/年會出多少個櫃子?)
如果跟forwarder無解的話,那就變成我公司跟供應商之間要解決。
頭有點痛,不知大家有什麼意見?
--
我的公司是一家進口貿易商,公司很小,我做的事很雜,主要負責中國的供應商,
還有一部分的銷售(北美)。
上個月我從中國進了一批豆子,交易條件是CFR美國內陸某小鎮。
運輸路線是:
海運(中國至美國)>>鐵路>>卡車
因為貿易條件是CFR,所以運費都是shipper付的,但是由我們負責清關。
(我看資料的定義,CFR應該是賣方負責custom clearance,但長久以來我們跟國外進貨,
都是我們清關。這是因為我們是local,供應商在國外嗎? 我不是很懂,這正常嗎?)
在運輸過程中,因為一些因素,十幾個貨櫃在鐵路公司那躺了將近十天後,卡車才來領。
因為鐵路公司只提供兩天的free storage,滯倉費用相當可觀....
現在我們拿到報關行的帳單了,我是這個供應商的唯一窗口(其他人不會中文,供應商
英文不太行)。現在站在公司立場要跟供應商要錢。
中間付款、跟美國境內報關行、跟shipping agent連絡並不是我負責的(我在楓葉國),
這週我花了一些時間了解狀況。
我解釋一下滯倉費是怎麼來的。
1.中間付款有delay。
這些貨櫃在週二抵達火車站,理論上卡車要在週四前來接,但因為種種原因,
供應商在周四才拿到全額,之後馬上電放,時間是週四上午十點多。供應商晚拿到錢,
是我方的疏失,但電放後,卡車公司其實可以在週四取貨。
但我想我方需擔負部分責任,因為沒有給卡車公司足夠的時間安排。
2.卡車公司調配有問題,遲遲未來取貨。
週四不能取貨,週五就開始計算滯倉費了。但是卡車公司週五沒有車輛可以調度,
然後就過了週末,然後週一、週二、週三,都沒去。一直到隔週四卡車公司才到鐵路公司
那裡取貨,分兩天,取到週五。這個部分我認為是forwarder跟卡車公司的疏失。
3.客戶卸貨有問題
客戶無法一次卸超過五個貨櫃,所以卡車也不能一次去。
為了避免鐵路公司昂貴的滯倉費,卡車公司先把貨櫃從鐵路公司載到自己的場地,
再一次五個櫃運到客戶那(週五以後)。因為用了額外的服務,所以要付給卡車公司錢。
不過,這跟鐵路公司的帳單比起來,是九牛一毛。
這個部份由於是客戶卸貨的問題,我想我的公司要承擔。
這是我目前的認知,但是人言不能盡信,我還在查證2的部份。
接下來的處理,就是劃分責任,然後決定各方該負擔多少。
以我的立場,是向我的供應商,也就是shipper討回因為卡車遲延取貨所造成的費用。
因為forwarder是供應商找的、trucker是forwarder安排的。中間不是由我方決定。
而我的供應商應該要向forwarder討回這筆費用,但我不知道可行性有多少。
我確定的是forwarder不太可能向卡車公司討得賠償。
但是forwarder想推卸責任(不難理解,金額很大沒有人想担責任)。
forwarder報告給shipper的說詞是,貨櫃到火車站、shipper電放後,還有FDA檢驗,
因為FDA檢驗沒有放貨,所以他們到隔週四才能安排卡車取貨。
但是據負責報關事宜美國同事說,forwarder在說謊。FDA並沒有檢驗,只要求査看
original文件。而查看文件的同時,trucker是可以取貨的。
我向forwarder美國的agent求證,對方首先是堅持FDA有檢驗,我說明那是只有查看
文件,沒有hold之後,對方維持一樣說詞並且說"這是你們的報關行告訴我的,我們一直
問報關行何時可以安排卡車,但報關行說FDA還沒放所以還在等。"我問他有沒有跟報關行
的email紀錄,他說沒有。(經驗上我與其他forwarding agent也是以電話聯絡為主)
事情到這裡有點羅生門了,我又問我的美國同事,有沒有可能報關行誤導了forwarder。
美國同事完全否認,並表示他當時多次致電forwarding agent,詢問何時卡車才會取貨,
而該agent表示trucker調度卡車有困難,需要一點時間。
那麼,有沒有可能我同事在騙我? 我想過這個可能性,因為付款給供應商的是他,跟
報關行的窗口也是他。如果今天責任不在forwarder或是shipper,那就要算在他身上。
但之後我又幾乎推翻了這個可能,因為我翻到一個月多前同事cc給我,一長串對我當時
無關緊要的郵件,信中其中一段是報關行通知我們,FDA沒有抽查我們的貨,
時間點是貨櫃到火車站前一天。
現在我請美國同事去要求報關行,解釋他們與forwarding agent當時的連絡內容。
如果證明forwarder是在推卸責任,那我的供應商就得承認責任然後去跟forwarder談判。
如果我的shipper能取得賠償,這是對雙方最好的情況。
我不知道假使證實責任出在forwarder上,供應商能要到錢的機會有多少。
(我的供應商對forwarder應該是不小的客戶...有沒有人知道,forwarder眼中的大客戶,
一個月/年會出多少個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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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聽過華達這間公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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