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聽到各部門 嫌棄自己內部該做的雜事
統整資料 聯絡各單位 建立基礎環境 複製問題 整理器具
這些雜事如果部門內部不喜歡做 為什麼不請一個人專門來做雜事呢
可以是正常員工薪水一半 然後做這些其他員工不喜歡做但又推不出去的事情
這樣員工就不會抱怨 也可以多做一些正事
當然在面試的時候 就要講清楚這工作是要做雜事的
面試的時候講清楚 進來就不會覺得不公平
以主管的角度來看 找個做雜事的不好嗎?
當然也有遇過 負責做雜事的人 覺得這是雜中之雜了 不是他的工作範圍 這就是題外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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