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過版上的文章,有道長分享過經驗是「要看個別的法官和檢座允不允許」,和「筆電有時會被禁止,但平板電通常不會」。
但那篇文章也是兩年前的了。北院這段時間來不是一直在推卷宗電子化嗎?那理論上也應該概括允許開庭時帶筆電進去才對吧?(還有像surface pro這種介於兩者間的要怎辦?)現在狀況是怎樣呢?有沒有道長能夠分享一下寶貴的經驗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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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篇文章也是兩年前的了。北院這段時間來不是一直在推卷宗電子化嗎?那理論上也應該概括允許開庭時帶筆電進去才對吧?(還有像surface pro這種介於兩者間的要怎辦?)現在狀況是怎樣呢?有沒有道長能夠分享一下寶貴的經驗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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