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機構很多都會要面試者先當志工... - 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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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ift319 (余小咩)》之銘言:
: 我是社工系應屆畢業生...
: 我身邊的朋友好多從畢業找工作到現在
: 有的面試10多家了
: 其中有四到五家都是10取1
: 但是會先挑選3~5位人選先去當志工3~7天
: 之後再挑一位正式錄用
: 我朋友已經當了五家的志工
: 都沒有被錄用...
: 當志工期間
: 其實也是付出許多勞力~
: 但是都沒有薪水...
: 這樣感覺對面試者不太公平說....
: 可是現在好像大部分的機構都這樣做
: 是這樣嗎?

你好,我是已經在機構服務的社工,

我的機構是要求要先當3天的志工,

雖然說三天的相處較能了解該特質是否符合機構需求,

三天的志工對於機構來說其實也是不小的負擔;

社工的專業包羅萬象,

要在三天內讓新人了解機構的服務項目、每個部門的工作內容...等,

相信修過志工管理的夥伴應該能了解,志工管理也是需要成本的;

機構如果不急著用人,誰不想找最適合的工作員呢?

三天,你的同學可能努力了,但是真的就是機構所需要的嗎?



最後,如果付出勞力就想要得到回饋...

建議您先不要在台灣從事社會工作了吧...

畢竟這不是一個社福體制完善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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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hn avatarJohn2010-07-29
謬論
Yedda avatarYedda2010-07-30
做三天 就請給三天的薪水...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0-08-04
這種狗屁理論成立的話 我家都不用自己打掃了
Enid avatarEnid2010-08-08
請個人來打掃 掃完說我不滿意 妳可以滾了 還不用給錢
請問原PO你要來我家打掃嗎?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08-08
對阿 做幾天應該就要給幾天薪水吧!?
Una avatarUna2010-08-09
志工的定義是不是被模糊化了?!
Cara avatarCara2010-08-11
只能說大家都講得很好..
Leila avatarLeila2010-08-14
拒絕機構把管理該負責任和風險轉嫁到應徵者身上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0-08-16
做三天 就請給三天的薪水...
Kama avatarKama2010-08-17
荒謬!! 請不要濫用"志工"的定義~ 哪門子鬼道理!!
John avatarJohn2010-08-18
一個人當志工3天~ 10個人你們就省下一個人力1個月薪水
Linda avatarLinda2010-08-18
原po以後你應徵工作都給你做三天志工不領薪好不好!笑話
Olga avatarOlga2010-08-21
違反勞基法還敢那麼大聲喔..那天被自己機構凹,不要上來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0-08-25
抱怨討拍拍喔...這篇值得m起來呀..剝削社工的經典!!
Robert avatarRobert2010-08-29
都沒人想問 原Po是哪個學校教出來的社工啊?
Harry avatarHarry2010-08-30
都這樣剝削學弟妹啊? 現在台灣大學社工教育是這樣教的嗎
Lauren avatarLauren2010-09-01
被賣了還開心的再幫老闆署鈔票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0-09-05
腦殘....你是之前某教受的門徒嗎(#‵′)凸
Jacky avatarJacky2010-09-06
.............................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0-09-07
抱歉不得不噓 不要合理化不合理的事情..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0-09-10
志工,有志願服務法規範,別被虎的一愣一愣的
David avatarDavid2010-09-10
看到這個文章真的很想去跟長榮社工系主任抱怨一下
Damian avatarDamian2010-09-12
妳真驕傲 社工界因妳這種態度而更多人離去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0-09-15
少在那邊一副妳已經在機構裡了 就老神在在 隔岸觀火
David avatarDavid2010-09-18
你真的是社工嗎?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0-09-20
欠噓!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0-09-23
您好,歡迎b大到本公司做志工,做到我們正式雇用您為止
Zanna avatarZanna2010-09-26
說得事不關己,毫無同理心,真的是社工?
Damian avatarDamian2010-09-28
這種思維 那就請你也不要領薪水都回捐給機構好了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0-10-02
人事管理本來就是機構主管必須負擔的風險!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0-10-04
你是認真的嗎? 試用期跟志工管理完全是兩回事耶....
Olga avatarOlga2010-10-07
奴性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0-10-11
噓回來@(一-一)
Olivia avatarOlivia2010-10-15
吃屎吧
Tom avatarTom2010-10-16
最好是花三天的時間作志工的事情就可以瞭解實務工作
Liam avatarLiam2010-10-20
只能說莫名奇妙把工作跟志願服務混唯一談~回去重修社工管吧
Isla avatarIsla2010-10-23
備份你這篇非常適合當教材 讓學生去抓出你錯誤邏輯
以便未來進職場 能學習保護自己 能對抗你這類蠹蟲
Mia avatarMia2010-10-24
你這活教材 比我去翻美國書課本table 2.1框框內有效
Belly avatarBelly2010-10-26
路見不平給個噓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0-10-31
備份給社工在學學弟妹笑一笑..說這是某已在機構社工說的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0-11-03
噓爆你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0-11-04
突然發現自己推錯 噓回來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0-11-08
水啦 奴性堅強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0-11-11
我可以說 不要扯到學校嗎?OTZ 覺得這是個人問題...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0-11-13
先跟勞工局談過再來吹吧~
Mia avatarMia2010-11-14
我之前待的是私人機構,很小..的確有心人來~收志工也有很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0-11-18
大的風險~機構也又投入心理和資本,但老實說也"濫用"了很
Elvira avatarElvira2010-11-23
多人的熱忱,機構也能少掉很多人事成本..
Thomas avatarThomas2010-11-25
過了這麼久這篇還是很值得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