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vaka (haha)》之銘言:
: 各位先進好,
: 小弟是現職公務人員(102年高考考取A職系,綁約期已滿,無轉調限制)
: 今年有幸高考放榜考上B職系,
: 惟A與B乃不同職系職組,
: 不符合考試分發視同轉調之條件,面臨四個月年資中斷的問題(且無法縮短實務訓)
1. 因未敘明A或B職系究係為何,資訊不足,尚難提供建議
可先參酌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9條規定
2. 依照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18條規定略以:
受訓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由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於其報到後十
日內,依報到時所填載之資料,函送保訓會核准免除基礎訓練: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最近四年內曾受同等級以上考試錄取人員基礎
訓練成績及格者。
就原PO所提資訊,因原PO於104年高考考試錄取
且102年高考業經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成績及格者(同等級最近四年)
得符合上開規定
應由實務訓練機關於上開規定期限函送保訓會核准免除基礎訓練
(小提醒:保訓會核准免除基礎訓練與休假年資中斷係屬二事)
: 針對休假年資的部分,先前已參閱過代碼 #1M0yZH19文章,仍有疑問,
: 想請問依目前休假年資14天,今年(104年)11月新機關報到,
: 於105年3月實務訓練期滿後,
: 105年可休假日是否依照比例計算(2/12)*14 = 2.33 為2天,
: 還是要等到106年始有休假可請?
3. 若符合免除基礎訓練,原PO於報到日(104.11.X)起取得考試及格證書並派代先予試用
因此,105年得以全年考績參加評比
至於休假部份,參照銓敘部103.9.1部法二字第1033865849號令第一點第(二)小點
並依據PO所述休假年資14天來計算
原PO在105年休假為14*(2/12)=2.3(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得併計2.5天)
: 感謝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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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先進好,
: 小弟是現職公務人員(102年高考考取A職系,綁約期已滿,無轉調限制)
: 今年有幸高考放榜考上B職系,
: 惟A與B乃不同職系職組,
: 不符合考試分發視同轉調之條件,面臨四個月年資中斷的問題(且無法縮短實務訓)
1. 因未敘明A或B職系究係為何,資訊不足,尚難提供建議
可先參酌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9條規定
2. 依照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18條規定略以:
受訓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由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於其報到後十
日內,依報到時所填載之資料,函送保訓會核准免除基礎訓練: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最近四年內曾受同等級以上考試錄取人員基礎
訓練成績及格者。
就原PO所提資訊,因原PO於104年高考考試錄取
且102年高考業經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成績及格者(同等級最近四年)
得符合上開規定
應由實務訓練機關於上開規定期限函送保訓會核准免除基礎訓練
(小提醒:保訓會核准免除基礎訓練與休假年資中斷係屬二事)
: 針對休假年資的部分,先前已參閱過代碼 #1M0yZH19文章,仍有疑問,
: 想請問依目前休假年資14天,今年(104年)11月新機關報到,
: 於105年3月實務訓練期滿後,
: 105年可休假日是否依照比例計算(2/12)*14 = 2.33 為2天,
: 還是要等到106年始有休假可請?
3. 若符合免除基礎訓練,原PO於報到日(104.11.X)起取得考試及格證書並派代先予試用
因此,105年得以全年考績參加評比
至於休假部份,參照銓敘部103.9.1部法二字第1033865849號令第一點第(二)小點
並依據PO所述休假年資14天來計算
原PO在105年休假為14*(2/12)=2.3(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得併計2.5天)
: 感謝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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