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公務員再分發的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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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urtledove (斑鳩)》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現職公務員再分發的問題
: 時間: Sat Oct 16 01:32:3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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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為現職公務員(初等考試合格-一般行政)
: 委任2職等 權理辦事員
: 今年可休假日數14天 還剩5天沒休完..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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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普考上榜(仍為一般行政) 預計10/25會去新機關報到
: 主要有三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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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縮短實務訓綀
: 假設過去仍是占辦事員缺的話
: 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0條 "得"縮短實務訓練
: 請問縮短的是在機關中實習的部份對吧? 基礎訓是否還是一定得去?

1.就是縮短實務訓練,至於那是不是實習?不知道...

2.基礎訓由當事人選擇要不要去

: 還有縮短實務訓練的實益? 除了更早轉調之外還有其他好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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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休假 (其實最在意這個)
: 過去新機關後 算是實務訓練時期
: 休假的天數是重新計算?
: 或是依比例計算 也就是14*(2/12)=2.3天?
: 或是可直接接續下去休?

以現職調任註記,就有雙重身分,休假是當事人權益.

: 白話一點問 就是 可以過去新機關後再休那5天假嗎?
: 還是說必須在現任機關休完再過去..?? (我想盡可能留一點假以備不時之需orz)

個人意願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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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考績
: 今年會有考績嗎? 又是在哪個機關打?

新機關

: 再承第1點續問 縮短實務訓練對我的考績會有影響嗎?

有,比你同屆考上的多爬一個俸級(明年你全考,他們只有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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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a avatarUna2010-10-19
非常感謝您的回答 獲益良多
Hedy avatarHedy2010-10-24
帶走歸帶走 實際放不放得了是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