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13發生嚴重車禍,全身多處骨折挫傷,前兩天才出院,醫師叮囑需休養3個月才能騎
車,如今骨盆骨折還無法行走,左手因鎖骨斷裂開刀幾乎無力,但我的工作必須騎車外訪
,上班也沒有公車可搭乘。目前所有事病假、特休、補休可以請到7/13,但可預期那時還
無法完全復原(騎車),如此可依據“重大傷病”事由申請延長病假嗎?還是一定要達衛
福部定義的“重大傷病”才能申請呢?我們人事說她只處理過“安胎”事由的延長病假,
不確定我的狀況是否符合申請要件,煩請版上資深人事或有相關經驗的版友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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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如今骨盆骨折還無法行走,左手因鎖骨斷裂開刀幾乎無力,但我的工作必須騎車外訪
,上班也沒有公車可搭乘。目前所有事病假、特休、補休可以請到7/13,但可預期那時還
無法完全復原(騎車),如此可依據“重大傷病”事由申請延長病假嗎?還是一定要達衛
福部定義的“重大傷病”才能申請呢?我們人事說她只處理過“安胎”事由的延長病假,
不確定我的狀況是否符合申請要件,煩請版上資深人事或有相關經驗的版友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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