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職停薪後的特休怎給? - 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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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人資新鮮人,最近遇到一個問題

舉例來說某位員工在2010/10/1即辦育嬰留停
預計於2011/11/1復職,在留停前的年資3年依本司特休規定為15天

我想問的是:
他在11/1復職後是否就要發放他的特休假
15天*( 273/365)=11天

因為有聽說這位員工復職之後有考慮一陣子後要離職
那麼 如果11/1就給去年度的特休那不就又開始請特休,
然後如果有撐到明年度,接著他又有16天的特休,
本司很怕他把特休一次請完後,就離職了.......

因為查不到 給假的時間點,聽同業人資說
可以規定留停復職後半年或是三個月後再給特休
不知道這樣是否有違規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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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mily avatarEmily2011-05-23
留停的年資也算進去?
Enid avatarEnid2011-05-26
當然要把留停的年資扣掉!除非老闆佛心!但很少吧
Sandy avatarSandy2011-05-26
2011年可休11天沒錯;但2012年整年度就只有應休天數的0.17倍
Mason avatarMason2011-05-28
不過也要視貴公司的特休給法是不是全體一律以一個年度做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