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怪事~我還真沒遇過這樣的要求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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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要離職了

最後老闆提出了個奇怪的要求

交接的細項要有人簽名

SAMPLE或是抗體之類的還算正常

連跑公文的程序、實驗的步驟都還要有學弟妹簽名

真不曉得他們到底要到怎樣的程度才能簽名

今天剛說而已 我一時還沒有想到嚴重性

剛剛想了一下要是她們都學不起來 我是不是不用離職了....

有人遇過這種情形嗎??可以教一下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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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ucy avatarLucy2013-12-12
這要求還蠻正常的
Lauren avatarLauren2013-12-13
1、證明你以前的實驗不是作假2、證明你已沒有利用價值
Enid avatarEnid2013-12-14
這要求很正常
Hedwig avatarHedwig2013-12-18
寫錯,不是步驟,而是要他們"學"起來
Susan avatarSusan2013-12-22
"學會"的定義真的是因人而異
等他們"學會"才能簽名......
Jack avatarJack2013-12-25
所以這是正常?我以前還真沒遇過勒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3-12-29
不用太擔心 只是老教授的突發奇想 勞基法並不要求交接完畢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3-12-30
交接也不表示要幫忙完成所有新人訓練 基本上如果一些事務
Hardy avatarHardy2014-01-03
全世界只有你會 那受僱於人本身就很奇怪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01-05
更正 不要求所謂老闆定義的交接完畢 如交接造成損失可以訴訟
Xanthe avatarXanthe2014-01-09
謝謝 我大概知道了!
Madame avatarMadame2014-01-12
就刁你啊
Una avatarUna2014-01-13
在業界是正常的,要為自己的工作負責/交接清楚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4-01-16
這在台灣很正常,但在國外很奇怪,國外沒有交接這種東西,
你要走馬上當天就可以走了。
Madame avatarMadame2014-01-20
反正,這是完全沒有法律根據的要求,可以不甩他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4-01-24
如果你老闆想告你,還可以用檢舉他浮報預算來威脅他
Iris avatarIris2014-01-28
老闆有很多沒有法律根據的個人希望 要否滿足看個人佛心
Daniel avatarDaniel2014-01-29
覺得很正常啊
Mason avatarMason2014-01-31
物品的交接我是主動提出找交接者跟我皆簽名留本,一式兩份,
Olivia avatarOlivia2014-02-02
因為覺得若是未來有人東西找不到時,責任不在我。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4-02-03
這很平常
Oliver avatarOliver2014-02-06
技術教學的部分,可以打表格,寫教學第一次、第二次...
Carol avatarCarol2014-02-09
然後請受教者簽名....這樣你就有證據說你要確實教學了...
當然 學不學得會 就看學弟妹的資質了...
Adele avatarAdele2014-02-13
但不論如何,在道義面 情意面 妳都是絕對站得住腳大好人
Carol avatarCarol2014-02-15
我老闆常常一份文件上頭要4、5人以上的簽名或蓋章…
Regina avatarRegina2014-02-20
完全不正常, 只要把物品交接清楚, 實驗到哪一階段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