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與責任制 - 社工
By Linda
at 2009-02-03T16:13
at 2009-02-03T16:13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各位有遇到這樣的問題嗎?
感受不到制度規定的不合理,
當工作一段時間、過程發生一些事之後,就開始覺得怪。
例如:責任制就是得不算加班,要自動延長工時完成工作;
說要自己找時間補休,無法休完則在某時間點後就充公…等等問題。
一直在說的責任制到底是什麼東西呢?
其實有法律上的根據
勞基法
第八十四條之一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
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
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但是仔細看一看目前核定公告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
(一)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6年7月11日台86勞動二字第029625號公告
核定事業單位之首長、主管以及獲有配車人員之駕駛為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二)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1月22日台87勞動二字第003290號公告
核定銀行業僱用之經理職以上人員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五十條之一第一款規定者,為該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3月4日台87勞動二字第004365號公告
核定資訊服務業僱用之負責事業經營管理工作
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第一款規定之主管人員,
及系統研發工程師與維護工程師符合同條第二款規定者,
為該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四)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3月4日台87勞動二字第008724號公告
核定法律服務業僱用之負責事業經營管理工作
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第一款規定之主管人員,
以及法務人員符合同條第二款規定者,為該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五)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4月4日台87勞動二字第013661號公告
核定廣告業僱用之經理級以上人員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五十條之一第一款規定者,以及創作人員符合同條第二款規定者,
為該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六)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4月8日台87勞動二字第013928號公告
核定會計服務業僱用之會計助理人員具會計師法第十二條規定之資格,
且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第二款規定者,
為該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7月3日台87勞動二字第028608號公告
核定航空公司空勤組員(前艙與後艙工作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八)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7月27日台87勞動二字第032743號公告
核定保全業之保全人員、電腦管制中心監控人員、經理級以上人員
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第一款規定者為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九)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8月6日台87勞動二字第034590號公告
核定保險業之外勤人身保險業務員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領有登錄證者為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十)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8月6日台87勞動二字第034593號公告
核定房屋仲介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員(含業務主管人員)為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十一)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9月15日台87勞動二字第040777號公告
核定醫療保健服務業(含國軍醫院及其附設民眾診療處)之部分場所及人員(如下表)
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場所(單位) 人員
手術室 醫事及技術人員、清潔人員
急診室 醫事及技術人員、清潔人員
加護病房 醫事及技術人員、清潔人員
產房 醫事及技術人員、清潔人員
手術麻醉恢復、燒傷病房、
中重度病房、精神科病房 醫事及技術人員、清潔人員
血液透析室 醫事及技術人員
器官移植小組 醫事及技術人員
高壓氧艙單位 醫事及技術人員
放射線診療部門 醫事及技術人員
檢驗作業部 醫事檢驗人員
血庫 醫事檢驗人員
呼吸治療室 醫事及技術人員
實驗室、研究室 研究人員、技術員
管理資訊系統部門 系統程式設計師、維護工程師
救護車 救護車駕駛、救護技術人員
(十二)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10月7日台87勞動二第044756號公告
核定托兒所保育員以及社會福利服務機構之輔導員(含保育員、助理保育員)、
監護工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十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11月7日台87勞動二字第050333號公告
核定左列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一、中央銀行首長隨扈。
二、立法院院長、副院長辦公室之技工、工友。
三、外交部協助接待外賓之技工、工友。
四、考選部闈內工作之技工、工友。
五、法務部相驗車駕駛。
(十四)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年2月9日台88勞動二字第006043號公告
核定左列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一、廣告業客務企劃人員。
二、建築師事務所之個案經理人員、建築規劃設計人員、工地監造人員。
(十五)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年3月1日台88勞動二字第008832號函
核定左列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信用合作社業僱用之經理職以上人員符合勞動基準法
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第一款規定者。
一、台北市政府新聞處隨同市長行程之專業攝影技工及採訪車駕駛。
二、台北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抽水站操作人員。
三、國防部非軍職之保防員。
(十六)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年5月19日台88勞動二字第022653號公告
核定左列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一、電影片映演業之主管人員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第一款規定者。
二、證券商之外勤高級業務員、業務員依「證券商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領有證照者。
三、海軍所屬各造船廠指泊工。
四、管理顧問業之管理顧問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第二款規定者。
(十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年10月13日勞動二字第0045448號公告
核定左列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一、電視業之發射站、中繼站及轉播站等外站台之工作人員。
二、公營事業單位於立法院列冊之國會聯絡工作人員。
三、一般旅館業鋪床工。
(十八)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9年1月5日勞動二字第0000379號公告
核定室內設計裝修業之個案經理人、專業規劃設計人員、工地監造人員為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十九)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9年12月2日勞動二字第0053217號公告
核定總統辦公室工友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二十)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0年2月22日勞動二字第0007432號公告
核定立法院秘書長辦公室工友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二一)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2年5月22日勞動二字第0920029984號公告
核定總統府秘書長辦公室工友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二二)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2年11月26日勞動二字第0920065942號公告
核定立法院立法委員公務座車駕駛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二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3年2月12日勞動二字第0930006739號令
核定交通部所屬各港務局港勤工作船舶之拖船、起重船船員為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二四)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4年1月6日勞動二字第0940000613號令
核定廣播業之發射台、轉播台等擔任輪值班務之工務人員
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二五)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4年2月16日勞動二字第0940007171號令
核定於經濟部商業司登記歸屬於生物技術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為IG)
之事業單位所屬實驗室及研究室之研發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二六)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4年2月23日勞動二字第0940008494號令
核定凡領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美容乙級」、「男子理髮乙級」及
「女子美髮乙級」等職類之技術士證照之工作者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二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8年1月8日勞動2字第0970131007號令
核定會計服務業之會計助理人員具會計師法規之資格且符合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50條之1第2款規定者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
(二八)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8年1月9日勞動2字第0980130011號令
核定總統府副總統辦公室工友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
請不要相信社工是責任制這件事情了
所以加班費呢?
--
感受不到制度規定的不合理,
當工作一段時間、過程發生一些事之後,就開始覺得怪。
例如:責任制就是得不算加班,要自動延長工時完成工作;
說要自己找時間補休,無法休完則在某時間點後就充公…等等問題。
一直在說的責任制到底是什麼東西呢?
其實有法律上的根據
勞基法
第八十四條之一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
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
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但是仔細看一看目前核定公告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
(一)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6年7月11日台86勞動二字第029625號公告
核定事業單位之首長、主管以及獲有配車人員之駕駛為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二)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1月22日台87勞動二字第003290號公告
核定銀行業僱用之經理職以上人員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五十條之一第一款規定者,為該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3月4日台87勞動二字第004365號公告
核定資訊服務業僱用之負責事業經營管理工作
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第一款規定之主管人員,
及系統研發工程師與維護工程師符合同條第二款規定者,
為該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四)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3月4日台87勞動二字第008724號公告
核定法律服務業僱用之負責事業經營管理工作
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第一款規定之主管人員,
以及法務人員符合同條第二款規定者,為該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五)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4月4日台87勞動二字第013661號公告
核定廣告業僱用之經理級以上人員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五十條之一第一款規定者,以及創作人員符合同條第二款規定者,
為該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六)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4月8日台87勞動二字第013928號公告
核定會計服務業僱用之會計助理人員具會計師法第十二條規定之資格,
且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第二款規定者,
為該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7月3日台87勞動二字第028608號公告
核定航空公司空勤組員(前艙與後艙工作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八)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7月27日台87勞動二字第032743號公告
核定保全業之保全人員、電腦管制中心監控人員、經理級以上人員
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第一款規定者為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九)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8月6日台87勞動二字第034590號公告
核定保險業之外勤人身保險業務員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領有登錄證者為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十)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8月6日台87勞動二字第034593號公告
核定房屋仲介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員(含業務主管人員)為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十一)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9月15日台87勞動二字第040777號公告
核定醫療保健服務業(含國軍醫院及其附設民眾診療處)之部分場所及人員(如下表)
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場所(單位) 人員
手術室 醫事及技術人員、清潔人員
急診室 醫事及技術人員、清潔人員
加護病房 醫事及技術人員、清潔人員
產房 醫事及技術人員、清潔人員
手術麻醉恢復、燒傷病房、
中重度病房、精神科病房 醫事及技術人員、清潔人員
血液透析室 醫事及技術人員
器官移植小組 醫事及技術人員
高壓氧艙單位 醫事及技術人員
放射線診療部門 醫事及技術人員
檢驗作業部 醫事檢驗人員
血庫 醫事檢驗人員
呼吸治療室 醫事及技術人員
實驗室、研究室 研究人員、技術員
管理資訊系統部門 系統程式設計師、維護工程師
救護車 救護車駕駛、救護技術人員
(十二)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10月7日台87勞動二第044756號公告
核定托兒所保育員以及社會福利服務機構之輔導員(含保育員、助理保育員)、
監護工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十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11月7日台87勞動二字第050333號公告
核定左列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一、中央銀行首長隨扈。
二、立法院院長、副院長辦公室之技工、工友。
三、外交部協助接待外賓之技工、工友。
四、考選部闈內工作之技工、工友。
五、法務部相驗車駕駛。
(十四)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年2月9日台88勞動二字第006043號公告
核定左列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一、廣告業客務企劃人員。
二、建築師事務所之個案經理人員、建築規劃設計人員、工地監造人員。
(十五)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年3月1日台88勞動二字第008832號函
核定左列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信用合作社業僱用之經理職以上人員符合勞動基準法
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第一款規定者。
一、台北市政府新聞處隨同市長行程之專業攝影技工及採訪車駕駛。
二、台北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抽水站操作人員。
三、國防部非軍職之保防員。
(十六)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年5月19日台88勞動二字第022653號公告
核定左列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一、電影片映演業之主管人員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第一款規定者。
二、證券商之外勤高級業務員、業務員依「證券商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領有證照者。
三、海軍所屬各造船廠指泊工。
四、管理顧問業之管理顧問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第二款規定者。
(十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年10月13日勞動二字第0045448號公告
核定左列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一、電視業之發射站、中繼站及轉播站等外站台之工作人員。
二、公營事業單位於立法院列冊之國會聯絡工作人員。
三、一般旅館業鋪床工。
(十八)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9年1月5日勞動二字第0000379號公告
核定室內設計裝修業之個案經理人、專業規劃設計人員、工地監造人員為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十九)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9年12月2日勞動二字第0053217號公告
核定總統辦公室工友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二十)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0年2月22日勞動二字第0007432號公告
核定立法院秘書長辦公室工友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二一)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2年5月22日勞動二字第0920029984號公告
核定總統府秘書長辦公室工友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二二)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2年11月26日勞動二字第0920065942號公告
核定立法院立法委員公務座車駕駛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二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3年2月12日勞動二字第0930006739號令
核定交通部所屬各港務局港勤工作船舶之拖船、起重船船員為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二四)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4年1月6日勞動二字第0940000613號令
核定廣播業之發射台、轉播台等擔任輪值班務之工務人員
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二五)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4年2月16日勞動二字第0940007171號令
核定於經濟部商業司登記歸屬於生物技術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為IG)
之事業單位所屬實驗室及研究室之研發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二六)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4年2月23日勞動二字第0940008494號令
核定凡領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美容乙級」、「男子理髮乙級」及
「女子美髮乙級」等職類之技術士證照之工作者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
(二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8年1月8日勞動2字第0970131007號令
核定會計服務業之會計助理人員具會計師法規之資格且符合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50條之1第2款規定者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
(二八)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8年1月9日勞動2字第0980130011號令
核定總統府副總統辦公室工友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
請不要相信社工是責任制這件事情了
所以加班費呢?
--
All Comments
By Bethany
at 2009-02-06T09:39
at 2009-02-06T09:39
By Ivy
at 2009-02-09T17:39
at 2009-02-09T17:39
By Hedy
at 2009-02-13T06:17
at 2009-02-13T06:17
By Oliver
at 2009-02-16T13:32
at 2009-02-16T13:32
By Andy
at 2009-02-17T16:58
at 2009-02-17T16:58
By Sierra Rose
at 2009-02-18T20:14
at 2009-02-18T20:14
By Donna
at 2009-02-21T04:34
at 2009-02-21T04:34
By Sarah
at 2009-02-21T21:33
at 2009-02-21T21:33
By Mary
at 2009-02-25T14:30
at 2009-02-25T14:30
By Cara
at 2009-02-28T18:34
at 2009-02-28T18:34
By Kumar
at 2009-03-05T03:50
at 2009-03-05T03:50
Related Posts
案家被威脅怎麼辦?
By Bennie
at 2009-02-01T10:29
at 2009-02-01T10:29
請教在美國關於Web designer的相關工作
By Margaret
at 2009-01-31T03:23
at 2009-01-31T03:23
銀行利息報稅的問題
By Agatha
at 2009-01-30T17:32
at 2009-01-30T17:32
過年期間有可以當義工或幫忙EMT的地方嗎
By Anthony
at 2009-01-27T03:50
at 2009-01-27T03:50
高雄有視障缺唸有聲書的社工嗎?
By Andy
at 2009-01-27T01:58
at 2009-01-27T01:58